• 2010-01-20

    2010-01-20

    Blogbus被封掉的那几天,我很低落,心想老子这两年虽然写得渐渐少了,可毕竟没有备份。说起来都是一段一段的记忆,真的这么抹去了,总归有点难过的。但,彼时的我,期盼的是,快开吧快开吧快开吧快开吧!

    如果Blogbus不开,我就不写了!

    这句肝胆相照的话,虽然并没有对象可以倾诉,但我心里也是默默地说了好几回啊!多么幸运的是,Blogbus又回来了,多少是出于这个原因吧,老子激动又热烈地写了一篇新博。可这篇博客居然拖了两天才发出来(亦或发出来又重新拖回去审查)!于是我勉为其难的重新审视了一遍我的博客,顾全大局挥刀自宫,把可能敏感的词都用敏感词代替发了出来。

    但让我很生气的是,我刚才看了下博客管理,发现我有很多文章都被河蟹锁定了!我该是多敏感词和敏感词啊!!

    比如《向南方周末致敬》这样的文章,我姑且可以理解锁定的理由,那么被推荐过的《建国大业》影评为什么也要锁定?那么我怀念大学同学10年的文章哪里有敏感词或者敏感词的地方,我写瑞典同学鸭子的文章又敏感词在哪里??

    对一件事情久了,总是有感情的。当初是因为戴乐同学才来到这里,他离开了,原本也懒得折腾。可既然说话不畅快,那我就不在你这里说了。

    我本将心向大巴,奈何大巴不积吧。

    再见,再也不见。

    暂时先回excite.ycool.com

  • 深夜食堂

    2010-01-20

    1.

    只要是你喜欢的就可以点,能做我就会做,这就是我的经营方式。

    每天的营业时间从晚上12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

    这是《深夜食堂》老板定下的规矩。

     

     

    2.

    番外篇

    自从三四年前杨同学推荐看《H2》以后,我就再没看过日剧。日剧都包含某种超出常理的人定胜天的热情,老早的比如《绿水英雄》,那个飞鱼转身让我对游泳这项运动有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后来看到《H2》虽然有所进步,没有神话故事的穿越情节,但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还是让人内流满面。

     

     

    日剧的核心思想就是励志,年轻时候看很容易热血沸腾,年纪大点再看就觉得非常做作:真的是做什么事情都是“我要努力啊”,柏原崇做寿司会说:我要努力呀;江口洋介要找回兄弟姐妹也会说:我要努力呀;就连谈个恋爱,莉香都要对丸子说:你要努力呀!现在回想起来的每部日剧,都仿佛看到一个清晰的画面,主人公在我面前高喊:“我要努力呀”。

     

     

    3.

    之所以看《深夜食堂》,是在飞机上看《南方人物周刊》署名“钱德勒”写的美剧专栏。这个家伙的美剧专栏,偶尔看过两三回,写的还是挺不错的,很多口味和我很相似。文章写得很好玩,以至于我现在写这些评论的时候,老在想我不是在抄他的吧。

     

     

    4.

    《深夜食堂》一集才25分钟,制作成本看上去也很低廉,来来回回就在那个小饭馆里拍。每集的故事都是一个食客带来的,或者是容易陷入恋爱的敏感词舞女,或者是爱慕黑社会老大(其实也就是社区黑社会吧)的异敏感词装男,或者是在卡拉OK演歌的心怀明星梦想少女,或者是幻想罗曼蒂克爱情的大龄OL姐妹,或者是被母亲唾弃的敏感词电影的男主角……的确都不是常人,但午夜12点还没吃饱肚子的人,谁没点儿心头事哈?

     

     

    其实这些人的故事也没什么特别的,25分钟掐头去尾想讲一个复杂的故事那也不可能,而且很多都很套路化。但用深夜食堂这样一个角度去讲俯视众生,会原谅故事所有的简陋和传奇。想必所有看了本剧的人都会和我有同样的感慨,这个老板背后有什么样的人生故事呐,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演老板的演员很像上影厂的姚安濂,里面还有些固定充当路人的食客,长得非常侯孝贤。

     


    5.

    和那些身世离奇的主人公相比,《深夜食堂》所推介的食物都很简单,煎鱼卵、鸡蛋卷、茶泡饭、土豆色拉、猪排定食、牛油拌饭、都是日料里面最最基础的。每集的最后5分钟,当集的主人公都会告诉你一些所谓的小秘诀,比如茶泡饭一定要用很热的水,牛油拌饭要把牛油窝在饭里等他个三十秒,让它自然融化。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秘诀,但所谓用心,全在这一点两点上了。

     

     

    让我感到亲切的是,我以前每次去吃日料,其实喜欢点的也就是这些不上台面的粗鄙食物,茶泡饭是大爱,最爱的则是茶碗蒸,其实就是水炖蛋。我对水炖蛋的嗜好始于高三那年,每天下了晚自习,我妈给我补身体,都会给我蒸一碗水炖蛋。我家也不是很宽裕,每次就拿小饭碗蒸一个鸡蛋,我很好奇的是我妈怎么能把一个小小的鸡蛋蒸成那么满满的一碗,而且表面吹弹即破,很有些广东甜品双皮奶的感觉。我每次问我妈,我妈都笑得很开心说没什么秘诀。我后来吃过很多茶碗蒸,没有一份,能超过我妈做的味道。

     

     

    6.

    我去年10月,因为东京电影节去了趟东京,同行们有很多安排,我却跟打了鸡血一样的干活,连最后一天的箱根之旅都莫名其妙的取消了,变成了专访王中磊。一开始住在六本木,酒店去的路上,就有家叫做“山间”的居酒屋,白天总是掩着门,有次中午路过透过窗格往里面偷瞄,里面洗碗的小哥和我对视,都一脸惊恐。

     

     

    住在六本木,后来又被亦非拖去住在忘了是什么地方,反正旁边就是东京最大的渔市,早上3点钟,各地最新鲜的海产都被送到这里。日本的鱼市非常干净,那种腥味都是不让人反感的。在鱼市的旁边,就是一条街的生鱼片寿司店,价格便宜量又足,还胜在新鲜。我离开的时候,买了些海苔,很厚像宣纸。

     


    7.

    在东京的时候,马生夫妇请我吃了和民居酒屋,喝了很不错的柚子烧酒,回来后不久353广场就开了一家。但我觉得东京最好吃的都不是这些,好吃的还真是“深夜食堂”这种小小的,藏在一条街的拐角或者民居的屋檐下。马生告诉我日本几乎每个居民区,都有那种小小的居酒屋,老板一个人前台后灶的忙活,一杯烧酒就两三个炸物煮物,就能吃上半天,和老板聊天就很有趣。因为语言不通,所以只是在瞎逛的时候,感慨了一下“杏帘招客饮”。

     

     

    六本木的繁华街道上,也有不少日式的速食店,你在店门口直接拿钞票在自助点单机上点了单,而后再去厨房领餐。我有次写稿晚了,晚上跑下午吃夜宵,店里只有一位大叔和小哥,我和小哥开英文,小哥也跟我开英文,后来又来了个黑叔叔,小哥亲切地和他攀谈,言语中我知道小哥来自中国。我颇有他乡遇故交的亲切,买单的时候改用中文喊买单,这小哥却不理睬,用日文答了我……倒是店长日本大叔报以微笑。

     

     

    日本也是有路边摊这回事的,而且是在银座最繁华的街道旁,日本大叔的路边摊很好玩的三折,中间是炉灶,炉灶上的护板分别往左右打开来就是小桌面,炉灶旁边挂着四个折叠的小凳子,客人来了便放下。卖的都是最简单的关东煮一类的煮物和各种面食。西装革履的食客们也不那么讲究,一屁股坐下就呼啦哗啦很日剧的吃起来。

     

    我对日本人的各种礼节一向都很头痛,觉得都是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但他们开饭前那个配合“我开动了”的双手合十的仪式,我却很喜欢,对食物尊重,才能真正享受美食。

     

     

    8.

    真是年纪大了,口水多。

    这篇日志 大巴审了两天都没审出来!我只能把有些词用敏感词代替了!请大家猜测着读吧。

  • 深夜食堂

    2010-01-18

    1.

    只要是你喜欢的就可以点,能做我就会做,这就是我的经营方式。

    每天的营业时间从晚上12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

    这是《深夜食堂》老板定下的规矩。

    2.

    番外篇

    自从三四年前杨同学推荐看《H2》以后,我就再没看过日剧。日剧都包含某种超出常理的人定胜天的热情,老早的比如《绿水英雄》,那个飞鱼转身让我对游泳这项运动有了巨大的心理阴影。后来看到《H2》虽然有所进步,没有神话故事的穿越情节,但那种舍我其谁的霸气,还是让人内流满面。

    日剧的核心思想就是励志,年轻时候看很容易热血沸腾,年纪大点再看就觉得非常做作:真的是做什么事情都是“我要努力啊”,柏原崇做寿司会说:我要努力呀;江口洋介要找回兄弟姐妹也会说:我要努力呀;就连谈个恋爱,莉香都要对丸子说:你要努力呀!现在回想起来的每部日剧,都仿佛看到一个清晰的画面,主人公在我面前高喊:“我要努力呀”。

    3.

    之所以看《深夜食堂》,是在飞机上看《南方人物周刊》署名“钱德勒”写的美剧专栏。这个家伙的美剧专栏,偶尔看过两三回,写的还是挺不错的,很多口味和我很相似。文章写得很好玩,以至于我现在写这些评论的时候,老在想我不是在抄他的吧。

    4.

    《深夜食堂》一集才25分钟,制作成本看上去也很低廉,来来回回就在那个小饭馆里拍。每集的故事都是一个食客带来的,或者是容易陷入恋爱的脱衣舞女,或者是爱慕黑社会老大(其实也就是社区黑社会吧)的异装男,或者是在卡拉OK演歌的心怀明星梦想少女,或者是幻想罗曼蒂克爱情的大龄OL姐妹,或者是被母亲唾弃的***的男主角……的确都不是常人,但午夜12点还没吃饱肚子的人,谁没点儿心头事哈?

    其实这些人的故事也没什么特别的,25分钟掐头去尾想讲一个复杂的故事那也不可能,而且很多都很套路化。但用深夜食堂这样一个角度去讲俯视众生,会原谅故事所有的简陋和传奇。想必所有看了本剧的人都会和我有同样的感慨,这个老板背后有什么样的人生故事呐,摆开八仙桌,招待十六方?演老板的演员很像上影厂的姚安濂,里面还有些固定充当路人的食客,长得非常侯孝贤。


    5.

    和那些身世离奇的主人公相比,《深夜食堂》所推介的食物都很简单,煎鱼卵、鸡蛋卷、茶泡饭、土豆色拉、猪排定食、牛油拌饭、都是日料里面最最基础的。每集的最后5分钟,当集的主人公都会告诉你一些所谓的小秘诀,比如茶泡饭一定要用很热的水,牛油拌饭要把牛油窝在饭里等他个三十秒,让它自然融化。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秘诀,但所谓用心,全在这一点两点上了。

    让我感到亲切的是,我以前每次去吃日料,其实喜欢点的也就是这些不上台面的粗鄙食物,茶泡饭是大爱,最爱的则是茶碗蒸,其实就是水炖蛋。我对水炖蛋的嗜好始于高三那年,每天下了晚自习,我妈给我补身体,都会给我蒸一碗水炖蛋。我家也不是很宽裕,每次就拿小饭碗蒸一个鸡蛋,我很好奇的是我妈怎么能把一个小小的鸡蛋蒸成那么满满的一碗,而且表面吹弹即破,很有些广东甜品双皮奶的感觉。我每次问我妈,我妈都笑得很开心说没什么秘诀。我后来吃过很多茶碗蒸,没有一份,能超过我妈做的味道。

    6.

    我去年10月,因为东京电影节去了趟东京,同行们有很多安排,我却跟打了鸡血一样的干活,连最后一天的箱根之旅都莫名其妙的取消了,变成了专访王中磊。一开始住在六本木,酒店去的路上,就有家叫做“山间”的居酒屋,白天总是掩着门,有次中午路过透过窗格往里面偷瞄,里面洗碗的小哥和我对视,都一脸惊恐。

    住在六本木,后来又被亦非拖去住在忘了是什么地方,反正旁边就是东京最大的渔市,早上3点钟,各地最新鲜的海产都被送到这里。日本的鱼市非常干净,那种腥味都是不让人反感的。在鱼市的旁边,就是一条街的生鱼片寿司店,价格便宜量又足,还胜在新鲜。我离开的时候,买了些海苔,很厚像宣纸。


    7.

    在东京的时候,马生夫妇请我吃了和民居酒屋,喝了很不错的柚子烧酒,回来后不久353广场就开了一家。但我觉得东京最好吃的都不是这些,好吃的还真是“深夜食堂”这种小小的,藏在一条街的拐角或者民居的屋檐下。马生告诉我日本几乎每个居民区,都有那种小小的居酒屋,老板一个人前台后灶的忙活,一杯烧酒就两三个炸物煮物,就能吃上半天,和老板聊天就很有趣。因为语言不通,所以只是在瞎逛的时候,感慨了一下“杏帘招客饮”。

    六本木的繁华街道上,也有不少日式的速食店,你在店门口直接拿钞票在自助点单机上点了单,而后再去厨房领餐。我有次写稿晚了,晚上跑下午吃夜宵,店里只有一位大叔和小哥,我和小哥开英文,小哥也跟我开英文,后来又来了个黑叔叔,小哥亲切地和他攀谈,言语中我知道小哥来自中国。我颇有他乡遇故交的亲切,买单的时候改用中文喊买单,这小哥却不理睬,用日文答了我……倒是店长日本大叔报以微笑。

    日本也是有路边摊这回事的,而且是在银座最繁华的街道旁,日本大叔的路边摊很好玩的三折,中间是炉灶,炉灶上的护板分别往左右打开来就是小桌面,炉灶旁边挂着四个折叠的小凳子,客人来了便放下。卖的都是最简单的关东煮一类的煮物和各种面食。西装革履的食客们也不那么讲究,一屁股坐下就呼啦哗啦很日剧的吃起来。

    我对日本人的各种礼节一向都很头痛,觉得都是些华而不实的东西,但他们开饭前那个配合“我开动了”的双手合十的仪式,我却很喜欢,对食物尊重,才能真正享受美食。

    8.

    真是年纪大了,口水多。

  • 围脖上同学们的创造力还是很丰富的,其实google是否退出中国说白了是一个美国企业的企业行为,之所以激起这么大反响或者是因为近段时间一系列的网络管制带来的出口,被封这封那,突然有一个声音来说不,让人觉得解气。也就不管这个不字背后的用意和效果了。

     

    现在想来,这一切都是从奥老师访问上海的那个即兴问题开始的,网络大监管是一场天朝恼羞成怒的报复战,现在不过是进入拉锯,而结果还尚未可知。从youtubetwittergoogle,天朝不断在挑战亲美知识分子的底线,而最终的结果我却并不乐观。

     

    我不抱乐观态度,原因可以从《三枪》众口未能铄金的现象中寻找理由,这是当下无可奈何的现实,天朝可以为他一手写就的荒诞而弹冠相庆了。

     

     

  • 2010-01-01

    2010-01-01

    来来来,想写个励志的小故事。

    也写不出太多的文字。生怕说出来,这份感慨就做作了。

    转一篇木耳的文吧。

    新十年快乐

    BY 木耳

    十年前的今天,我和新结识不过三个月的寝室室友们一起,在一个叫做松江车敦的地方,迎接新千禧。彼时摆在我眼前的,是未知而又令人振奋的蓝图。在那个节点前的十年,我所做的一切就是为了踏进这样一所知名学府。而那个节点之后的十年,我会做什么我想做什么,其实我全然无知。

    然后时间转瞬即逝。毫无目标的我莫名其妙的晃荡了十年。迅速的仿佛不容喘息的,离开了那个我为之努力了十年的学府。无意的进入了一个鉴于FMCG和Luxury之间的奇怪的行当,摸爬滚打五年半,练就了一身这一分钟装逼下一分钟当民工的变身功夫。

    十年后的今天,我独自一人,站在只有一人的家里,镜前端详自己的脸庞,发现尽管时间它飞驰擦过我脸庞时,尚未留下什么刀刻般的印痕——感谢高档护肤品——但它毫不吝啬的,抹去了我眼睛里的光芒。

    人生十年一运,我不晓得该如何评述再过半小时就要结束的过去这十年,以星相学惯用的语气来说,就是土星尽管是灾星,但经历过土星考验的人格才是完善的。尽管我失去了一些东西,但至少证明曾经拥有。而且当一周前的圣诞夜,就在这个此刻显得略有些冷清的客厅里,有一群认识了十年的朋友,我们一起搭起了一颗圣诞树,那些金色的银色的闪烁的彩球,此刻还在两米开外的墙角,发出令人感动的温热的光芒。

    这样来说,尽管我很穷——国庆节用全部财产给爹换了车之后我正式宣告破产,但如果感情真的也可算作财富的话,我觉得至少,我还温饱,甚至,勉强小康。所以感谢你们,这些让我小康的陪伴了我,或者陪伴过我的同志们。下一个十年,祝我们都幸福快乐。

     

     

  • 10年前的今天,和六筒、阿春、杰哥打着赤脚、挽着裤腿、穿着军大衣在崇明岛的泥潭海滩上一路狂奔,生怕被即将涨起的潮水淹死。四个要在新千年来临前一尝看海夙愿的傻逼青年,只好瑟瑟发抖地在篝火边迎来新千年。

    裹着军大衣撑到半夜,被六筒设的闹钟惊醒,听见收音机里赵忠祥叔叔磁性的声音倒数十,一声新千年到了,我们举杯(茶缸)在四野无人的崇明岛海堤上寂寥欢庆。然后沿着海堤走了会儿路,聊了会儿天,又困了。继续东倒西歪在篝火旁。

    第二天早上,我们爬起来看新千年的第一轮日出。等啊等,天都白了太阳还没出来。阿春因为实在憋不住尿,等他从茅房出来的时候,太阳已经蹭得跳出海面了。

    一眨眼啊,十年都过去了,你说还能叫这个世纪为新世纪么?

    希望新的一年,大家都好。

    我的目标是:子弹大麦 视力恢复 没有蛀牙。

     

     

     

    Btw:老子的情绪不用别人来指手画脚,那些热爱吵架的人尽管不要来看就可以了。我一律删除。

    bbtw:傻逼才会看出来我讨厌上海。

     

  • 再见~2009

    2009-12-25

    一开始是日记,后来是周记,再后来是月经贴,现在终于可以变成年册了。

    再不写,就又老了一岁了。

     

     

    我看自己2008年的年度总结,感觉每一件事情都历历在目,而这过去的一年,真只能用乏善可陈来做总结。其实这一年,我换了工作换了城市换了生活方式,尤其是最近这居无定所的四个月,用朋友的话说像个吉普赛人。

    年度旅游 “不差钱”西葡游 

    今年去了不少地方,至少在没换工作的上半年是这样。青海、云南、西班牙、葡萄牙、摩纳哥、其实每一程都挺美好。在青海出糗的酩酊大醉,在云南肆意浪费的阳光下午,但最美好的还是戛纳结束的欧洲游。风景如何自是一回事,和谁出游当然也更重要。

    嗯,但这并不是说风景不美好,废话的意思是此行完美。我想,这会是很多年后也不会忘记的一段旅程,巴塞罗那的Point不是大教堂,而是大眼睛观光巴士上的东北话解说。至于里斯本,又破又老又安静,又美丽!这是一座我喜欢的城市。

     

     

    年度城市 上海。

    这,也没什么更多好说的了吧。

    在我还差三个月就够10年的时候,我还是离开了上海。好像就在此后的几个月,宽带山流行了硬盘一说,那我就该是移动硬盘了,而最近“团成一团,圆润离开”的讨论,让我不得不反思自己的自作多情,对这座城市的感情就像很多小说里没结果的恋情,“你在乎它,它却未必在乎你”。是这样的,虽然我的户口上写着我是(新)上海人,但我不是上海人,我也从未是过吧。

    年度密友 还是那几个

    这辈子也不会有新的提名人选了。一些人联系渐渐淡了,而剩下的那些就更显得珍贵。

    年度餐厅 日本料理 

    要感谢北京、上海的很多家,他们大多有很好听的名字。说起来,今年很多重要的饭局都是在鱼生、烤肉、芥末的伴随下完成的。因为舌濡胃染,我这个原来跑进去只想点茶碗蒸、对日料几乎无感的人,也终于慢慢喜欢上生鱼片了!海胆还是没胆吃,但白色金枪鱼已然大爱。

    关于年度餐厅,其实我蛮想提名亦非带我去的那个天津绿色庄园的韩国料理,有次跑去天津就只是为了去吃这家韩餐。

     

    年度演唱会 纵贯线 

    他们唱“再出发”的时候 我的行李已经在去北京的路上了。

     

     

    年度话剧 空缺

    の,原来《鹿鼎记》是去年看的。

     

    年度小说 《恶童》三部曲

    大概是年纪大了,又开始捡回书来看。我最勤奋阅读的时候大概是十三四岁,正经课本原本已经读得辛苦得要死。但还爱看闲书,有营养的金庸莫泊桑没营养的刘墉三毛一律收进。后来就不大看了,大学里偶尔发疯一昼一夜地看完《尘埃落定》之类的。

    关于《恶童》三部曲,无论是技巧的层面,还是立意的深度,都是我今年读过的书中最好的。我一直相信“人性本恶”,小孩子的天真是一件很坦率也很可怕的事情,人长大了反而受到道德和法律的束缚,这并不表明他们内心的恶不存在,但,这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

     

    年度专辑 Labrador 100: History of Popular Music

    完全没有听新专辑的一年,这件事情证明老了。

    这一年我听得最多的是瑞典厂牌Labrador的精选集,其实去年就在听了,但是有100首,怎么听都听不厌。“独立,但决不妥协”是Labrador的风格,只有北欧这种人人吃饱了没事干的地方,才会有这么纯粹的好音乐。

     

     

    年度电影 《海盗电台》

    如果奔往装逼范儿,我就该选戛纳的一坨电影,《白丝带》如同教科书,《预言者》是很难割舍的心头好,李安的《制造伍德斯托克》也很是我心水的那一范儿。如果说有什么遗憾,就是我很想看《巴阿利亚》,威尼斯首映自然是没有机会,然而它来北京的时候,我在广东。

    但年度电影选了《海盗电台》,因为这是一部有做白日梦的电影,因为这是一部讲梦想和自由的电影,因为白日梦快到醒的时候了。

    年度美剧 《豪斯医生》

    实话说,最新的这一季又有些不太好了。但比起其他像屎一样的美剧来,它已经是很好很好的了。做到豪斯医生的刻薄不是一件难事,难得是有他那样的智慧。好吧,他也不过是个虚拟的人物。

     

    年度单曲 《Rabbit》 By Matt Duke

    嗯,就是顶上的那首。

  • 沉痛悼念 veryCD

    2009-12-09

    完全,不能,接受没有VeryCD这件事实。

    比失恋还伤心。

    下载是唯一让人感觉在这个国家有幸福感的地方,现在也被剥夺了。

    如果我们不能在文艺世界里寻求解脱,难道政府一定要逼迫我们面对惨烈的现实?

     

     

    ps:muer很好 大家都很忙,我不是她的代言人,她也不会来我Blog。谢谢。

  • 早好了

    2009-11-12

    一年一病指标已经用掉了

    还有一年一醉的指标没用,hoho

  • 生病

    2009-10-29

    来北京三个多月来,第一次晚上8点就把手机关了,像要裂开来的脑袋,实在不能再听到任何铃声响了。

     

     

    洗了两次热水澡,烫得前胸后背都红彤彤一片,盖上两层被子发汗。当吃药变得毫无用处的时候,我对付感冒的方法只剩下这种自虐式的捂汗疗法了。我记得小时候有年暑假,寄居在姑妈家的时候,突然感冒很厉害,半夜发烧大概脸都烧红了,姑妈没办法送我去医院,就把我放在超热的热水里面泡成烧猪,然后把我牢牢裹在被子里捂汗,汗几乎把被子都浸透了,我奋力挣扎但毫无体力。我竟然还记得那时候外头风雨大作、电闪雷鸣的,这几乎可以当做童年阴影一样成为我对疾病的最初印象。

     

     

    事实上,我大学毕业在上海六年里,没有办过医保卡,我对自己的身体有着盲目的信心。毕业后的第二年,有一次突然发生心机绞痛嘴唇手臂都发紫了,在医药条线记者的护送下,被送到长征医院去看了下,始终再也查不出任何毛病。除此之外,我基本上就保持着一年一感冒的频率,尤其在夏秋交换的时节。朋友安慰我说,感冒是人身体自身的免疫系统的一次调节,偶尔感冒到未见得是坏事。每次感冒的时候都骂这句话是shit,头昏脑胀并非绝症可每次都有把脑袋揪下来的冲动,每次感冒好了,就又自诩金刚铁骨,忘了当初躺在床上怎样一副惨状了。

     

     

    北京的第一次感冒,症状出现在三天前,一个和搭建公司的会议之后,三个人都病倒了。因此我很确信是某种流行性的感冒,而晚上手机报上说北京80%的流感都是甲流之后,坦率说那一刻有一点点绝望的感觉。关于我成为甲流疑似患者的事情,詹同学说这么时髦的病都让你赶上了,我说,是啊,早的半年我就成新闻人物了。而这件事情的直接影响是,我只能放弃后天回上海的系庆活动,因为我大概只能覆着冰块才能通过安检了。兴致盎然的第一次回上海活动就这样流产了。

     

     

    我觉得有关感冒的种种症状里,最让人不能接受的就是,你没有力气只能躺倒,而躺下来你又分明不想睡着。好友们纷纷跳出来说,好好休息,可是休息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昨天晚上9点钟睡下去,早上4点钟醒过来,头痛欲裂而又无法入睡,这实在太崩溃了。窗外,也是一片默默黑呐。而这也是我今天,虽然思绪混乱,仍然坚持多熬一会儿的原因哪怕写下来的这些毫无意义。

     

     

    我觉得写生病真是很惨很跌份的一件事情,除了获得一些廉价的同情之外,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而同情这件事情,正如别人问“你好吗”的时候,绝大多数情况下,那只是出于礼貌。即使那充满诚意,可对你却并不能得到半点实质的安慰,它连一个咳嗽都不能帮你省了。离群索居某种视角上而言固然也是一件酷事,可生病的时候,就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只能堕落成一个孤魂野鬼了。

     

     

    说这些发烧后的胡话,意义何在呢?只是鼓励自己和那些依旧单身的人,take care of yourself.让这些狗屎日子快点过去吧。

  • 收拾

    2009-10-24

    绝大多数朋友看来,我是一个邋遢的人。

    但我也经常会做些狂做家务、收拾一天之类的事情。

    鉴于最近基本不在家住,所以每周在家一天,就是处理剩下六天不在家时候积下的灰。

  • Everything I remeber is just Some Mad Hope

     Matt Nathanson 的歌声再动人,也只是歌曲而已。

    苏格拉底老师曾经说过萨,男人活着全靠健忘,女人活着才全靠牢记。

    I remember hearts that beat yeah, yeah
    I remember you and me,yeah, oh yeah
    Tangled in hotel sheets
    You wore me out
    You wore me out

    I remember honey lips and words so true
    I remember nonstop earthquake dreams of you
    You're coming on fast like good dreams do
    All night long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Still can see your brown skin shine, shine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me wild)

    And you move like water, yeah
    And you broke like waves
    I've never been deeper, so far gone
    Your sister in the next room with the television on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Still can see your brown skin shine, shine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I remember hearts that beat,yeah
    I remember you and me
    Tangled in hotel sheets (for hours)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Still can see your brown skin shine, shine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Still can see your eyes like diamonds, diamonds
    Memories are strong enough
    To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 1.

    拍片呐,有的时候是很有趣的,有的时候是很无聊的。在导演面前晃荡了几眼之后,就找个地方躲起来,晒得到阳光的大石头上,装模作样看起了书。进山前在书店随手买的一本凤凰台评论员马家辉的游记《死在这里也不错》。山野之间、阳光如洌,空气有草木香,天也是不凉不热的,这种读书的环境,当真是“死在这里也不错”。

     

    2.

    马家辉是谁,我完全不知道,电视我是许久不看了的。只从钟晓阳给书做的序里略微了解一二,一个文风老辣的政论家。坦白讲,书店里拿了这本《死在这里也不错》,多半是因为名字耸人听闻,而纯白的简洁装帧也颇得我心。形式至上,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大多数时候是要吃苦头的,还好这次没有太失败,书的文字简约、干净,完全想象不出他写政论会是什么样子。虽然肯定不是经典读物,但至少不会觉得读来是浪费人生,偶有几篇文章,也能让人会心一笑。

     

    3.

    严格来说,《死在这里也不错》完全不是一本严格意义的游记,关于风景的描写都是寥寥,至于美食指南、行走堪要这些你也完全找不到,就连插图照片,也一律是模糊的黑白人物剪影,作者说大多是手机或小相机拍的,最常出镜的是他的女儿,正脸也不多。整本书有的就是或长或短的旅途感悟,说旅途感悟都言过其实吧,好多篇看上去作者就不像是去旅游,大约是工作出行之类的散记,还有些文章,写的分明就是回台湾探亲嘛。

     

    4.

    马家辉是完全可以写一本很好的传统游记的,因为他当年大学毕业的第一份工就是给一本地理杂志做派驻东南亚的记者,“背着行囊,以旅社为家,在东南亚的隐秘角落闯荡探索”,给一笔费用吃住全算在内,行程也没有人管,定时交上文章就好了。他妈的,这完全就是我最梦想的工作嘛,而马同学还要摆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说自己有恐飞症之类的,真是,欠扁啊。

     

    5.

    扯了半天闲篇,却还没有说这本书。可能是读书的心情好,所以还觉得挺有意思的,最重要的是他写的那些地方,倘若去过,就会牵连起记忆中的过往。

     

    比如说写到东京的樱花迟开,我就想到去年秋天在六本木,樱花自然是没有看到,但就想起了居民巷里小居酒屋戴白帽子的大叔,和好吃的面汤。比如说他写到曼谷亲戚家楼下的街道,渐渐少了儿时色彩多了都市繁华,我就想起了在靠山路上一路走一路吃……是,每一个地方最后在我脑海中都成了一撇撇油盐酱醋和一盏盏浓茶淡酒了。所以最喜欢的一篇是他写在牛津的The eagle an child酒馆“朝圣”——当年这是钱钟书读书时喜欢去的地方,我就无限神往了,而如果能和他一样,在千里他乡的小酒馆偶遇故交就在完美不过了——“Unexpected,电光火石的刹那捧在一起,嘿,居然是你”。

     

    6.

    因为文章都短小得很,一本书很快也就翻完了。掩卷不由觉得有些可惜,“死在这里也不错”真正是个很好的游记书名,竟然被用掉了,也难免勾起写些游记的冲动。这些年,山一程、水一程也算走过了不少地方,虽然也留下了些文字,但又觉得那些印象深刻、言犹未尽的,其实还是在脑子里,闭上眼,就涌了上来。回头,再积辙成路吧。

     

    最后,其实整本书最喜欢的是钟晓阳写的序,喜欢这篇序又是缘于里面的一句引语:我爱看的美国游记作家B ill Bryson说:“游记就是关于离家,去另一个地方,在广大的世界经历一些事”。这么说来,这么些年,写下的都是游记了。

  • 我一直好奇,陌生的朋友是如何找到我这个宛如抽风般时断时续的博客的。

    后来才发现Blogbus有一个功能叫搜索来源查询

    最近的10个查询依次是:

     
    白国华资料   [谷歌] [百度] [雅虎] 
    青春还来不及或者说容不得叛逆,就已经行将结束了   [谷歌] [百度] [雅虎] 
    克赛前来拜访   [谷歌] [百度] [雅虎] 
    破碎拥抱 影评   [谷歌] [百度] [雅虎] 
    湖北黄冈方言晚安怎么说   [谷歌] [百度] [雅虎] 
    王曼丽的连笔字   [谷歌] [百度] [雅虎] 
    同学录 石头 克赛   [谷歌] [百度] [雅虎] 
    红星闪闪电影故事   [谷歌] [百度] [雅虎] 
    最地道的土豆泥   [谷歌] [百度] [雅虎] 
    克赛电影   [谷歌] [百度] [雅虎]

  • 这就是政府的意义,你不喜欢什么事情,你就出台一项法律把它变成违法的。政府反对人们自由。——这是多么牛逼的台词啊,还好《海盗电台》是一部英国电影,否则我连感慨它牛逼的权利,都没有。

    不止一个朋友,在看完这部影片或者仅仅是看到海报的时候,都言之凿凿表示我一定会喜欢这部电影。还真让他们说对了,这种洋溢着英伦范儿、搞点小文艺、充斥音乐和激情、构筑一个理想国的电影,重点是结局还不是悲剧,那真是每一帧画面、每一句台词都卡在了我堕落的审美情趣上。

    《海盗电台》的故事夹杂真实的时代背景和荒诞的虚构主体,一群行为乖张、性格各异的家伙,在一艘公海上飘荡的船舶上,建立了一个24小时不间断播出的草根摇滚电台,以这种方式来对抗英国对民间电台的管制,并借此愚弄BBC每天只肯播放45分钟的流行摇滚节目的愚蠢和保守,这一切的桎梏和反抗,只因为摇滚和嬉皮在当局看来是“下流而肮脏”的。电影的主线人物是被母亲送上船寻找未来的年轻卡尔,而爱之船上的几乎每一个DJ都得到了足够释放光芒的空间,连那个唯一的蕾丝边女厨子也不例外。

    从时间节点上,《海盗电台》几乎是《这就是英格兰》的前传,整个大不列颠帝国还在60年代的保守中摇摇欲坠,从气质上,《海盗电台》则是《制造伍德斯托克》的英伦版。

    导演理查德·柯蒂斯和李安一样,在缅怀了摇滚乐作为社会改革急先锋的伟大和不朽同时,以青春的放纵为旗帜,以狂欢的有序为底线,歌颂了记录他们成长的美好60年代。唯一不同的是,局外人的李安以自己的方式解构了真实存在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他越是试图还原历史,越处处显露出自己的主观臆断,谁让他当年只是守在收音机旁来感受摇滚乐摧枯拉朽感染力的一名台湾学生呢。而身处时代洪流其中的理查德·柯蒂斯,反倒是在电影中小心翼翼创造了“海盗电台”这样一个虚拟载体,不过,我相信那些诸如两代台长桅杆对决、新婚17小时别妻等看似荒诞不羁而又让人激情澎湃的细节,一定都有时代真实的摹本。

    看《海盗电台》最大的乐趣是在表达一个相对严肃的主题时,影片用了憨豆先生式的英式无厘头幽默,这也让影片后段诸位DJ誓与电台共存亡,捍卫摇滚“Rock&roll”的狗血台词也变得举重若轻起来,那句堂吉诃德式的“我是为音乐而活,但现在没有活着的理由,我愿意为它而死”,轻易地让我热血沸腾并心生向往。影片的另外一个卖点,则是贯穿影片始终的60年代伟大的英式摇滚流行乐,从经典到不能再经典的Skeeter Davis的《The end of the world》到完全跳跃时空的Duffy的《Stay with me baby》,一部讲述摇滚乐的电影,没有什么比那些经典的音乐本身,更能煽动观者的影情绪的了。

    坦率说,李安姑且还能称得上那个时代的旁观者,成长在中国封闭80年代的我们,只能算那个时代的眺望者。我们现在即使能感受那些经典音乐的美好与震撼,也只能通过导演的作品去憧憬那段岁月的激情和迷幻。其实,我相信这种电影艺术所呈现出来的激动人心的叛逆美好,也一定是导演对记忆过滤美化后的产物。就好比是嬉皮士最后也要打上领带,摇滚电台的海船也要沉入大海,但看完这些作品最让人嫉妒的是,不管怎样,那确定是一个值得让他们记住的年代,有放纵才知道能走多远,有沉沦才更理解什么是自由。

    当我们不用再靠电台和黑胶片,就能下载全世界的音乐时,我们确认我们处在一个最好的时代么?很多时候,我都庆幸自己活在当下,甚至无法想象,没有电脑和网络,整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而更加无奈的是,回首我们成长的年代,那也是一段国家慷慨激昂而个体灰头土脸的时光,我现在所能想的起来的细节大多写上无忧无虑和不咸不淡的标签,那些听卡带、混电子游戏厅、溜进录像室已经是其中难得的亮点了,而这些因为在被提速的工业化进程里,因为无人提及也很快就要被时代忘记了。

    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最大的悲哀是,青春来不及或者说容不得叛逆,就已经行将结束了。

  • 石头的婚礼

    2009-09-20

    上次见到石头,还是那年大二夏天我在北京小实习,石头把我送到他寝室门口,让我自己走出北京电子科技大学,找回回方庄住地的路,从当初到现在,已经过去8年了。而八年后的再次见面,竟然就是在他的婚礼上,而更竟然的是,我还是他的伴郎。在此之前,我从没见过他的新娘,也是到了现场才知道,他的新娘准备了四个伴娘……

    从北京的东南角,斜穿六七个环,我终于到了石头位于中关村的婚礼举行地。

    我和石头八年没有见,我很担心会发生相见不相识这种惨剧。自从青春期以后,石头一直维持着虎头虎脑的微胖形象,我很怀疑他会像我某些同学比如我一样,大学毕业后吹气球一般地吹涨起来。我的担心纯属多余,和石头见面的时候,他在我印象中第一次裹在了西装里头,细条领带有些松垮地缧在脖子上,八年没见都没怎么寒暄,石头就嘟嘟囔囔抱怨着自己胖了脖子粗,衬衣就了袖子的长短,领扣就没有办法扣上。事实上,石头一点变化也没有,连三七开的发型都还一如往昔。只看他,不看我自己,这八年时间好像是陀

    石头的中学同学,只来了我和XH两个,在北京其实中学一个班的也有二十个人吧,不过大多数都不太联系得上了。其他的宾朋请得也不多,西式的婚礼来了五六十人的样子,石头的大学同学,任职学校的老师,石头老婆的同事,还有几个似乎是网友——石头和他老婆是网上认识的,也算是传奇。整个婚宴在我参加的若干个婚宴里,是规模最小的一次。这表明石头在北京的人际关系是非常单纯的,我中学同学中的大部分都应当是如此,他们大多去了理科班,读书进入相关的行业,生活在相对封闭的关系网内,稳定、琐屑而简单幸福。

    坦率说,作为伴郎的我出现得稍有些不协调,石头的爸爸还记得有我这个当初串门子的初中同学,而石头妈妈看到我则一脸茫然。我一个人穿着西装,傻乎乎站在迎宾处踢石头子,而四个伴娘则在一旁窃窃私语我是谁……最囧得是,石头的一个大学同学跟石头妈妈说:他从哪儿找来的伴郎,连自己妈妈也不认识,彼时我刚好站在他们身后,他们一回头,我们双方都很尴尬,我赶快一脸傻笑解围。另外,我估计我的一脸大胡子,也让石头妈妈有些不悦。

    石头的婚礼是西式的,现在室外的草坪上宣誓,然后是进入室内的西餐晚宴。这也是我当伴郎四次最轻松的一次,最主要的任务是照相,还有就是晚宴的时候跟在新郎身后倒红酒。新郎的朋友们,都很善良,也就是被灌了一杯就过关了。稍微有点尴尬的是,在石头夫妇宣誓的时候,我也被主婚人叫上去,站在石头身后——我也不知道要干啥,就像美剧里面看到的那样站着吧,伴娘还要拿个捧花啥的。

    整个婚礼都是石头夫妇二人自己操持的,从互送礼物到视频短片,作为一个有过参与剧情冗长、幺蛾子层出不穷的婚礼的有经验人士,我不得不感叹这对理科生的婚礼,有些过于简单了,整个过程还显得颇为仓促,比如香槟塔酒水没有准备好,进入宴会厅甚至没有排席卡等。身为伴郎的我问新郎,该如何安排亲友落座啊,新郎茫然看着我说:我也不知道,你来安排吧……不过在新郎新娘互换戒指,交换爱的礼物的时候,我还是和所有人一样被感动了,尤其是石头和父母拥抱红了眼眶的时候,越少表达人的动情越有感染力。

    石头的新娘我是第一次看到,很年轻,比我们小几届,属于简单可爱的类型。小女生很没有心机,当着我的面对另外一个高中同学说,要不是你结婚了,本来打算找你当伴郎,和我打招呼时一脸纯真地说:石头说你以前是娱记啊,是不是看到很多明星,我感觉你是比较高级的娱乐记者,让我很有些窘迫,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倒不是很介意,而觉得这个女孩儿很直率,她的一个死党专门从上海飞过来参加她的婚礼,石头将来和她在一起生活,应该会很幸福。

    没有留下来闹洞房,酒过两巡,完成伴郎任务,和石头打过招呼就先行告退了。

    回家的时候,我一直在想石头大学前那段纠结了十年的初恋,到最后竟然是各奔美好的大团圆结局。我很高兴地参加了石头的婚礼,是因为我愿意相信,这世界我们劝服自己,才能迎来平淡的小快乐,年少时候的梦想可能会破灭,但繁华落尽,又怎知不是苦尽甘来?

    关于石头  http://alexcite.blogbus.com/logs/35326369.html

     

  • 关于胡子

    2009-09-17

    导演第二次说到胡子问题了:

    你又不坐班儿 好不容易可以有个能留胡子的工作 干吗不留着呢。

    你把胡子留着挺好,刮完胡子脸像馒头,我都认不出来了……

     

  • 123

    2009-08-26

  • 关于石头结婚的事情有了新的进展。

    我到北京一个月后,他终于给我打来电话,我问他新房装修得如何,他说:装得差不多了,等。然后他压低声音的说:我找你,是想问你19号有没有空?我猜她准是要办酒了,说:要办婚礼了啊,我没空也一定要来啊。石头在电话那头傻笑,然后声音压得更低说:我是想求你帮个忙?我问什么忙啊,他想了想才说:我想请你来当伴郎。话说,这个忙倒真的让我惊着了,虽说我们那也是铁杆的友谊,但好歹我们也七八年没见了。

    我愣了下才赶快说:好啊。石头大概觉得我有点犹豫,笑咯咯地说:主要是我发现我身边的人都结婚了,找不到其他人了。八年没见,石头还是那么诚恳……见我没搭腔,又重复了一遍,哎呀,麻烦你是因为我身边的人,真的都结婚了,实在找不到其他人了。我只好说:没问题,没问题,很荣幸。你非要把这个理由重复一遍么……

     

    即将,人生第四次当伴郎。

  • 维拉啊维拉

    2009-08-08

    咋能那么好听呐。

    再麻烦的事儿吧 一听了就觉得特开心。

  • 还没被接风够

    2009-08-01

    来北京也不过两周时间。

    北京的缺点一如既往,和我10年前了解的一样,北京的优点,嗯,至少包括夏夜睡觉再也不用空调了吧。

    回头稍微空点 俺来写个 北京!北京!

    承诺的接风宴并没有参加几次,就已经开始做起东来。

    还有,就是和Taxi司机朋友搭讪,已经能熟悉的使用京腔了,哎呦喂您内。

    好的呀 已经从我的口头词汇中消失 现在唯一要制止的是偶尔还想说 册那

    我靠我操我靠我操我靠我操我靠我操…………

  • 北京n夜

    2009-07-22

    随着wp同学把我的显示器从上海背过来,旷日持久的迁居工作终于告一段落了。

    上海同学们焦躁抱怨天气热,对我来说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北京夏天晚上还是蛮凉快的。

    在北京办全球通帐号,问能开通国际漫游功能么,被礼貌告知,作为非北京户口居民,要存入3000元^

  • 出发啦。

    2009-07-14

    出发啦 不要问那路在哪? 迎风向前 是唯一的方法

    出发啦 不想问那路在哪? 运命哎啊 什么关卡?

    当车声隆隆 梦开始阵痛 它卷起了风 重新雕塑每个面孔

    夜雾那么浓 开阔也汹涌 有一种预感 路的终点是迷宫

    ——《出发》 by 纵贯线

     

    那个走的时候,许多人跑来问我就这么离开,怎能不感慨?

    其实还真没怎么感慨,行李打包,700多公斤轰隆隆的前我一步去了北京,我还在焦头烂额的忙着些不着四六的事情。

    等忙完了,说走,今天就真走了。

    前天晚上一场送行的纵贯线演唱会,High到不行,木耳同学说从《再见》到《朋友》到《出发》好像每首歌都是为你唱的。

    那就算是吧,走的时候没有不舍,并非不曾留恋,而是对未来充满向往。

    纵贯线的四位同学里面,最支持的自然是张震岳。

    我跟王加图打趣说:这里面张震岳像儿子 李宗盛像慈祥的阿爸,周华健像话痨的小叔,而罗大佑则是隔壁邻居怪老伯……

    最喜欢的其实还是李宗盛的平和淡定。

    这篇留ip的日记再写一句歌词 当年李宗盛写给莫文蔚的。

    我坐下和我自己聊天。我和我我们都觉得很累。

    一个想远离是非,另一个却大声说:别退。

     

  • 荐书 我与父辈

    2009-07-11

    我至多承认自己是个文艺青年,但绝不是个文学青年。基本上,我算不上是个文化人,比如说我一半的书,都是在机场买的。只有坐在飞机上打发无聊时光才想到买书,这样的人不算是个文化人。

     

     

     

    其实书买的也不多,买了书每次搬家都觉得是鸡肋一样的累赘。再则在机场买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全国所有的机场书店都被REPLAY吞并了一样,一律是门口放着大屏幕,一个半披肩发男人在里面大谈管理和处世,店内则满满当当附和摆了些如何做个职业经理人之类的职场宝典。再有的,大多就是养生书籍、旅游书籍,赚钱、花钱和养生,其实现代人最直接的追求也就这些了。

     

     

    这次回武汉,发现天河机场竟然是个意外,领导力的教学带和书架自然还是有的,但竟然有两整架的小说,除了常见的《明朝那些事儿》、《藏地密码》这些最通俗的,还有一架是颇有些文艺气质的,从梁实秋到张爱玲,从《本杰明巴顿》到《当我跑步的时候想些什么》都有,虽然都放在了在比较靠内的角落。最终拿了本阎连科的《我与父辈》,这书恰好放在张爱玲《小团圆》的旁边,书封皮儿上又刚好写着万人大感动,预售销量超越《小团圆》之类的。

     

     

     

    因为飞机晚点,在书店就开始看了会儿,开了头就停不下来。更糟糕的是,这本书竟然把我看哭了,书店的时候还是眼圈红了,到了飞机上一坐定忍不住继续读,眼泪就噼里啪啦的落到书上,怕别人看到,赶快把书抬到眼前。虽然我被很多同学评价为感情细腻,但至少自大学毕业那场大哭之后,这些年除了借酒撒下猫尿,基本上让情绪都随被人感叹和嘲笑的文字走掉了。而真为一本书、一部电影哭出泪水来,真是好多年没有过了,上次大概还是初中的时候,因为看到保尔·柯察金死了。

     

     

     

    阎连科也不是那么那么有名的作家吧,以前我也是无意看过他的一本《朝着东南走》。那本书我每次搬家都小心的收起来,但也不知道哪次还是弄丢了,后来还懊恼了一阵。阎连科出身农村,在军营成长为军旅作家,他的小说总是想象力丰富,用词诡谲,但这部散文式的回忆录流畅朴实,感情细腻深沉,是我喜欢的表达方式。《我与父辈》,讲的是阎连科自己小时候参军前的经历,以及他父亲、叔伯的故事。阎连科在文末说:“在我所有的作品中,这是一颗钻石”。

     

     

    阎连科的故乡在河南,其实和我的老家相距并不远。他文章中讲述的那些故事,我听我的爸爸也常讲起类似的场景。我爷爷在我爸爸9岁的时候也是得肺病死了,我没有见到过,我奶奶拉扯我爸一辈四个子女成人,我爸爸15岁走出山村去闯世界,我二姑个性倔犟,拿过县乒乓球冠军,读书也好,却不得不为了家庭早辍学,我妈妈作为知青,从一个农村出来又到了另一个农村,她还常常说自己其实命好,因为我曾外公是镇里的屠夫,因此她从小吃肉的机会要比别的人多那么几次。每每在书里看到相似的细节,就想起我父母以前像说别人故事一样说起这些事情的场景。

     

     

    阎连科所写的那种农村和城市之间的联系,沉重而质朴。以前每次听我爸唠叨总觉得距离遥远,也不知道是因为年龄渐长还是怎的,现在慢慢能感受一点他们的心情。阎连科写父辈是家族挡风的山林,渐渐的从缺了口,倒下了一堵墙,便跟着一起心痛了。阎连科写的每个人都承载了一段历史,但历史大多数只留给了那些掌握话语权的人。于是我们的历史总是成为英雄史,而忘记了那些把一生刻到基座里的平凡人。

     

     

    以前好几次回家,我爸爸总跟我说你写那么多新闻稿子,什么时候可以写写家里的故事,我还曾嘲笑说写来谁看?我爸就变了脸色放下狠话,你不写我写,写给自己看,写给孙子看。现在想起来,他是真的生气了。推荐大家看看这本书吧,上次在机场买到的好书是胡一虎的传记,刚好是在人生比较低落的时候,胡一虎不算是最成功的主持人,但整本自传写得虎虎有生气。这次看《我与父辈》,感触如此之多,可能也是应了自己奔三路踏上末途的心情吧。

  • 背景音乐是身骑白马,一遍又一遍,然后还在开心网上和同学们灌水。这种场景像极了大学时候在16号楼的宿舍里,唯一的区别是,现在可以肆意地吹着空调,而彼时只能打着赤膊感受校园里蒸腾的热气。

     

    白天在报社整理电脑,惊奇发现电脑里竟然也有当年毕业离校时候写下的文章。六年之后再读,发现自己再也没有当年那种直抒胸臆的勇气。六年前不过是离开大学校园,还是青春好年华,却仿佛生离死别般壮烈,而今要告别的是一座生活了10年的城池,竟然平静到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是写点什么嘛,对我来说,不写就是真的做作了。

     

    今年过年的时候,并不曾想过真的就要离开了,和我妈聊天还说起在上海待到9月,上海就要成为我人生中待过最久的地方了。我7岁到黄冈,17岁考上大学离开,中间整整十年。我到上海是1999913号,我还记得自己在火车站北广场,第一次坐上复旦接新生的校车,高架路上看到两边灰扑扑的高楼,那时已经觉得这就是所谓的繁华摩登了。在接待处领了脸盆茶缸,98的白国华穿着牛仔中裤给我指路,穿过林荫道,一路被带到了6号楼。就这么在上海一待,就是10年了。

     

    毕业的时候,也曾为失去南方集团的offer而失落,但现在想来,当时我真的从没考虑过要离开上海,我有多想留下来么,好像也没有,就好像是生长到一半的爬墙虎,只是顺着心意向着阳光枝枝蔓蔓地在这个城市潜伏下去。这六年,从初入社会的踌躇满志,到遭遇挫折的万念俱灰,再到咬牙一切重新来过,起伏中的酸甜苦辣、成长得失只有自己明白,留给别人的只有褒贬不一的评论了。回头看来,无畏和莽撞是之前自己一直没有正视的缺点,而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比自己想象中顽强。

     

    我不知道,换一座城市、换一种经历交换这过往的十年,对我来说会有什么不同。这十年谈不上无悔、更谈不上后悔,唯一肯定的是,不管我是否乐意,这座城市信奉的价值观已经随风潜入夜般溶入我的血液,上海留给我的,也绝不是“吓吓侬”那样几句洋泾浜的上海话。方昉说到我要去北京,给我送行的时候,说要不我们去吃上海菜吧,反正你喜欢吃红烧肉,我有一点愣住了,我该是用了多长的时间,从吃一口酱方差点吐出来,变成了别人心目中那个爱吃上海浓油赤酱红烧肉的人?我想起了大一那年在四川饭馆,我和阿春、小虫与汤锅比能吃辣,汤锅辣到出汗,我和阿春、小虫笑个不停,说:你如果吃不下去这碗面,就是上海人了。

     

    为赋新词强说愁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今天感想只有这么多,就写到这里好了,写这些的时候,耳朵边的旋律倒是一直没有停:

     

    我身骑白马,走三关。

    我改换素衣,回中原。

    我怀着衣锦还乡的梦想来到这座城市,却朝着离故乡更远的方向游荡。打马回中原,不为王宝钏。

     

     

  • 来喘口气

    2009-06-19

    这过去的两周大概是人生中最忙碌最崩溃的一周。

    好歹挺过来了 接下来的一周 该休整话别了。

  • @ shanghai

    2009-06-12

    今天上开心网,看到高中同学石头发了结婚组照,这个当年我同学录中纠结10年校园爱情未果的家伙,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真为他高兴。这小子大学毕业就待在校园,几年过去了照片上看一点都没变,他和我一样脸上都有肉,不过我已经成了木耳笔下的甩着腮帮子,他还是白白胖胖肉鼓鼓的婴儿肥状态。遥祝新婚幸福。于是想起戴爱玲的《对的人》,实在是一首词曲都俗不可耐,但在这里还是合适的吧。

    也许是看到了石头的婚照,今天难得早早睡下,结果做了一堆梦,半夜醒了过来。

    梦到了高中的时候夏天上晚自习,蝙蝠从四楼的窗外飞进来,扑棱扑棱绕着六盏日光灯飞,大胆儿的男生站在桌上拿课本儿拍打,女生扭着头尖叫着闪躲,蝙蝠仓皇的茫然四窜,直到又误打误撞的飞出窗外,但原本平静的自习教室就再也没有安静下来。

    还是梦到上晚自习,日光灯闪了几下就灭了,有本事的男生就站到桌子上旋一个小跳泡,崇拜的女生仰着头说:当心触电。跳泡被拧了几下,再开开关,灯就亮了,如果等还没亮,有时候拿长尺敲几下,原本不灵光的日光灯也会枯木逢春般,扭扭妮妮地又亮了。说起来,难道那玩意儿真的是叫“跳泡”么?

    醒过来的时候,想起来件事情,好像有次晚自习,日光灯不是不亮了,而是直接爆掉,灯芯碎片呼啦啦落了一课桌,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不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但我确实记得的一件事情是,如果正坐在日光灯下,蚊子就很多,还有那种三角形翅膀的飞蛾,迎着光而去趴在灯管上,但不一会儿就烫晕了,扑棱着掉下来卧倒在作业本上,于是经常要一手写作业,一手挥舞课本赶蛾子。

    中学自习的时候,我们坐的是那种四角的方凳子,我那时候个子矮,就会姿势很奇怪地一只脚抬上来单腿盘坐着,那时候也不会觉得累的,不像现在,一只脚要是不活络活络地压上个十分钟,就会像失去知觉一样地麻掉。也有好多人喜欢屁股贴在凳面上前后的晃,凳子前后四个角交替着地,有规律地撞击地面发出声音。对付这种人,只要轻轻勾下一个凳子腿,倒霉的同学就会蹭地一屁股摔到地上了。

    读书时候晚上自习夏天好热,汗都湿哒哒地黏在裤子上,渗过布料沁在凳子上。我记得,后来我们毕业的时候,那些凳面都磨得跟明镜一样光亮。就算是凳面上有一个疙疙瘩瘩的坑,到后来也磨成了一个光滑的槽。

    那天看到网上有一段视频说的是疯狂的毕业,也就是学生毕业撕课本之类的。这种事儿我们10年前就做过了,我记得有次期末考试,还有一门没考完,但大家心都飞掉了。考试前夜的晚自习,也不知道是谁带头,班上就闹作一团,课本哗啦啦都被撕了,折成纸飞机满教室飞来飞去,或者彻底撕成碎片天女散花状,平时最拘谨的学生也融入其中。直到快下晚自习的时候,班主任老刘才走进来,踏着满地的纸屑沙沙作响。老刘当时到底是发飙了还是什么也没说呢?经过时间的洗涤,当初疯狂后如何收场已经统统忘记了,只有疯狂本身的记忆倒是历久弥新。

    这些都是10年以前的事情了,因为石头同学的结婚,没有由头地梦到,和想了起来。

    那就细腻地记下来吧,一晃,又是一个10年过去了诶。

     最后,忍不住再贴张图,不是木耳起了那个“你好大西洋”的标题,我都忘记了这次到葡萄牙看海,是人生第一次看到大西洋的蓝色。

     

  • @ Lisboa

    2009-06-11

     

    大概绝大多数人都是因为麦哲伦,才知道葡萄牙。也大概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是因为《大航海时代》,里斯本才成了梦想之地,在那片虚拟的海洋里——每一次扬帆远航的起点,总是这个欧亚大陆最西岸的小城。

    里斯本又称作七丘城,全城分布郁郁葱葱的七座岗峦上,塔古斯河流经城南入海。城东最高的山丘所在地,是整座城市最古老的阿法码区,也是我们逛过了的老城区。这里有座教堂和城堡,我们都没有进去,只在高高低低的石路上闲逛。老城区的道路很狭仄,道路一律是巴掌大小石头拼起来的石路,这样的路,走不快,何况又都是起伏的山路。

    老城区现在依旧住人,虽然是旅游区,但并不热闹,安静得很。

    不是每个城市,都像里斯本那样繁华一世过的,十五世纪的海上霸主,亚非欧的贸易之都,那些矗立在里斯本海岸线上的纪念碑还在讲述这个城市的辉煌过去。也不是每个像里斯本这样繁华过的城市,都有着里斯本如今这样的沉静和散漫,罗马、北京、布鲁塞尔,那些和里斯本一样曾显赫一时的都城,如今仍然是这个世界的脉搏中心,而里斯本却仿佛被时间遗忘了,埋葬里斯本繁华的也许是1775年末日浩劫般的地震,也许是里斯本人热情却散漫的心。

    荷兰人笑话里斯本落后阿姆斯特丹30年,仅就物质文明而言,这句话所言非虚。葡萄牙是整个欧洲的农村,而如今里斯本好像就是这个农村的集市。这个依偎在海边,又建在七座小山丘上的城市,保留着欧洲许多最传统的生活方式,遍布大街小巷的有轨电车如今已经成为这个城市的标志。

    里斯本的有轨电车,车身只有一节,小巧的好比玩具。走在里斯本的街头,手痒地拍了无数电车照,直到木耳笑我是Trama控。所有的城市有轨电车中,黄色最常见,其次就是红色,至于葡萄牙冰箱贴上所显示的蓝色,我也不记得自己是否曾经看到过了,但最可爱的其实是那些刷了广告的电车,每个广告设计都很用心,涂鸦在车身上并不突兀反而让整车显得生动现代起来。j

    有轨电车缓慢穿行在城市间,叮叮当当的声音让这座城市永远充满着音乐的回响。

    我已经忘记这座城市最大的广场叫做什么名字,大概我在那里耍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要问清楚。我们住的据说全球最好的青年旅社就在这座广场的主街上,旁边就是超大的Zara和Mango,我们在巴塞罗那住的酒店楼下也是这两家店,而在上海,我也每天在这两家点旁干活。不知道是他们的店面实在铺得太广,还是真的和其有缘。在上海一件zara的衣服也没有买过,在里斯本,却很做作的从头到脚买齐了,一顶帽子、一条短裤、一件海军恤衫。

    在广场上来回走了几趟,大约这个地方也就是上海的南京路了,吃穿的店铺都不少,但有趣的并不多。第一天半夜到的时候,饿到半死跑到青年旅社街对角的点心店,点的自然是蛋挞,够甜够大味道却只能说一般。后来回来看别人的游记,全里斯本最好的蛋挞在港口的一个犄角里。又听说葡萄牙最地道特色的菜是土豆泥拌当地蔬菜的蔬菜汤,以及煎鱼,我们花大价钱吃的海鲜饭不过是应付观光客的大餐。看到这些,很有些后悔,不过也因此又坚定了再去里斯本的决心。

    广场上没有拍什么照,这张照片上的两个美女其实大概是在拍杂志的大片,于是在快30度的天气还做作地穿着呢格外套。偷偷的抢了一张,有点大片的感觉,自己也有点小自得。

     

     

     

     

    其实在里斯本的闲逛都是第二天上午半天的时间匆匆浏览的,实在觉得有些意犹未尽,可惜的是头天的大好时光就浪费在参观了郊外一日游。我对这种被安排好的行程向来怀有巨大的抵触情绪,如果不是因为简介里面说到要去大西洋的最西岸罗卡角,我几乎没有什么动力早上出门——从欧亚大陆的最东岸一直到欧亚大陆的最西岸,这个文艺腔调的由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罗卡角并未如想象般壮观,如果不是导游手一:我们到了,几乎没有感觉这段海岸线会有什么不同。如果是在中国,想必这一个小小的地理坐标,肯定被赋予了巨大的文化价值,世界尽头牌宾馆和天涯海角号餐厅大概也就开在了礁石上了。我们到达罗卡角的时候,人不太多,有些日本游客和上了年纪的欧洲人,中国游客也有。和我们一车的“三个小老英”,早去早回地逛了一圈便回到车上坐着。

    罗卡角有一块碑,简单的记录了这块地方的地理价值。也不知道是什么人留下了这一条歪歪扭扭的栅栏,和着沙石土路,绵延这伸向远方。

    我们从里斯本去罗卡角走的是陆地腹地,回去的时候司机特意选了沿海公路。于是放眼望去都是蓝色。葡萄牙靠近北非,这里的海比起地中海要奔放得多,海岸线也多是粗粒的礁石和崖壁。草地上的花都非常好看,喜欢薰衣草调调的人未必在意,但我却喜欢这里的花草生得茁壮、鲜艳而生机盎然。

    郊外一日游,可以选择十多个景点,导游安排的节目相对固定。实话说除了罗卡角,旧皇宫对我吸引力不大,那个无聊的皇室花园对我来说简直是浪费时间。我执意要求导游绕一段路,去看地图上写的里斯本最美的海岸。照片上标注的是一弧浅弯兜住月牙形的一滩海水,崖壁上则都是红顶白墙鳞次栉比的房子。

    大概也只多开半个小时路,就到了要去的海岸。沙滩不大,沙子还略微有些粗,但海的景致却美得让人无话可说。浅而纯净的海水其实应该是翡翠一样的透明绿色。沙滩上有一堆小朋友,他们的老师是个身材很赞的美女穿着清凉,除此之外,沙滩上就只有一个日光浴的老头,遥远的海浪上,则有两个冲浪的少年。

    我们离开的时候,导游翻地图,告诉我们照片上那个最美的海滩其实还要再走一段路,我们不过误打误撞随便进了一处沙滩而已。也无所谓了,我们原本就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路上已经有足够的好风景。

     

    离开里斯本,我们的最后一站是波尔图。因为贪恋在里斯本的闲逛,我们错过了原定的火车,在火车站一等就是三个多小时,赶到波尔图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晚饭时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再怎么不舍,最后都是要离开的。越下不了决心,成本就越大。

    不过呢,既然喜欢,走了,还可以再来嘛。

  • 6月10日

    2009-06-10

    多大的年纪了,又要重新来过。

  • 谈音乐谈时事

    2009-06-08

    回来才一周,巴塞罗那的阳光和里斯本的小质朴都遥远得像过去很久的事情,要写点什么的动力都没有了。经历了人生中最忙的一周,而接下来的这一周似乎朝着更忙大踏步迈进。

    自然没有时间听歌,电驴都好久没有让他跑动了,载下来的音乐都躺在硬盘里。今年到目前为止好像一盘新专辑都没有听过,断断续续听了些奇怪的老歌。比如说那个韩真真的,想必现在没有多少人记得她了吧。偶然看到她的专辑就下了,一半是因为这个久远的名字,一半是因为她的专辑名字,《不打烊的小酒馆》。里面的歌大多听过就往,留下来的就一首《我又想你了》。这种贩卖伤情买醉的歌曲,说喜欢,实在有些不适合。

    还有些时间,现在伤情还算太早。不如谈点事实吧。最近的天灾人祸特别多,身边朋友关于世事无常的感慨也就多了起来。我坐法航的飞机回来,听说法航的飞机出事也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后上海的离奇冰雹,我也边洗脸边开窗迎接冰雹进家门。直到开心网里有人转贴成都公交大火的惨状,那一声一声凄厉的救命才让我真正心揪了下,没看两分钟就删掉了,我奇怪的是拍摄者何以如此的冷静。

    谈音乐谈时事,都谈不下去。还是一头扎进工作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