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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
2009-10-29
来北京三个多月来,第一次晚上8点就把手机关了,像要裂开来的脑袋,实在不能再听到任何铃声响了。
洗了两次热水澡,烫得前胸后背都红彤彤一片,盖上两层被子发汗。当吃药变得毫无用处的时候,我对付感冒的方法只剩下这种自虐式的捂汗疗法了。我记得小时候有年暑假,寄居在姑妈家的时候,突然感冒很厉害,半夜发烧大概脸都烧红了,姑妈没办法送我去医院,就把我放在超热的热水里面泡成烧猪,然后把我牢牢裹在被子里捂汗,汗几乎把被子都浸透了,我奋力挣扎但毫无体力。我竟然还记得那时候外头风雨大作、电闪雷鸣的,这几乎可以当做童年阴影一样成为我对疾病的最初印象。
事实上,我大学毕业在上海六年里,没有办过医保卡,我对自己的身体有着盲目的信心。毕业后的第二年,有一次突然发生心机绞痛嘴唇手臂都发紫了,在医药条线记者的护送下,被送到长征医院去看了下,始终再也查不出任何毛病。除此之外,我基本上就保持着一年一感冒的频率,尤其在夏秋交换的时节。朋友安慰我说,感冒是人身体自身的免疫系统的一次调节,偶尔感冒到未见得是坏事。每次感冒的时候都骂这句话是shit,头昏脑胀并非绝症可每次都有把脑袋揪下来的冲动,每次感冒好了,就又自诩金刚铁骨,忘了当初躺在床上怎样一副惨状了。
北京的第一次感冒,症状出现在三天前,一个和搭建公司的会议之后,三个人都病倒了。因此我很确信是某种流行性的感冒,而晚上手机报上说北京80%的流感都是甲流之后,坦率说那一刻有一点点绝望的感觉。关于我成为甲流疑似患者的事情,詹同学说这么时髦的病都让你赶上了,我说,是啊,早的半年我就成新闻人物了。而这件事情的直接影响是,我只能放弃后天回上海的系庆活动,因为我大概只能覆着冰块才能通过安检了。兴致盎然的第一次回上海活动就这样流产了。
我觉得有关感冒的种种症状里,最让人不能接受的就是,你没有力气只能躺倒,而躺下来你又分明不想睡着。好友们纷纷跳出来说,好好休息,可是休息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情,昨天晚上9点钟睡下去,早上4点钟醒过来,头痛欲裂而又无法入睡,这实在太崩溃了。窗外,也是一片默默黑呐。而这也是我今天,虽然思绪混乱,仍然坚持多熬一会儿的原因哪怕写下来的这些毫无意义。
我觉得写生病真是很惨很跌份的一件事情,除了获得一些廉价的同情之外,并没有什么实际的意义。而同情这件事情,正如别人问“你好吗”的时候,绝大多数情况下,那只是出于礼貌。即使那充满诚意,可对你却并不能得到半点实质的安慰,它连一个咳嗽都不能帮你省了。离群索居某种视角上而言固然也是一件酷事,可生病的时候,就真的像他们说的那样,只能堕落成一个孤魂野鬼了。
说这些发烧后的胡话,意义何在呢?只是鼓励自己和那些依旧单身的人,take care of yourself.让这些狗屎日子快点过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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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拾
2009-10-24
绝大多数朋友看来,我是一个邋遢的人。
但我也经常会做些狂做家务、收拾一天之类的事情。
鉴于最近基本不在家住,所以每周在家一天,就是处理剩下六天不在家时候积下的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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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ILL by Matt Nathanson
2009-10-18
Everything I remeber is just Some Mad Hope
Matt Nathanson 的歌声再动人,也只是歌曲而已。
苏格拉底老师曾经说过萨,男人活着全靠健忘,女人活着才全靠牢记。
I remember hearts that beat yeah, yeah
I remember you and me,yeah, oh yeah
Tangled in hotel sheets
You wore me out
You wore me out
I remember honey lips and words so true
I remember nonstop earthquake dreams of you
You're coming on fast like good dreams do
All night long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Still can see your brown skin shine, shine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me wild)
And you move like water, yeah
And you broke like waves
I've never been deeper, so far gone
Your sister in the next room with the television on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Still can see your brown skin shine, shine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I remember hearts that beat,yeah
I remember you and me
Tangled in hotel sheets (for hours)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Still can see your brown skin shine, shine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Still can feel you kiss me love
Still can see your eyes like diamonds, diamonds
Memories are strong enough
To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Come on and drive me wild -
《死在这里也不错》
2009-10-03
1.
拍片呐,有的时候是很有趣的,有的时候是很无聊的。在导演面前晃荡了几眼之后,就找个地方躲起来,晒得到阳光的大石头上,装模作样看起了书。进山前在书店随手买的一本凤凰台评论员马家辉的游记《死在这里也不错》。山野之间、阳光如洌,空气有草木香,天也是不凉不热的,这种读书的环境,当真是“死在这里也不错”。
2.
马家辉是谁,我完全不知道,电视我是许久不看了的。只从钟晓阳给书做的序里略微了解一二,一个文风老辣的政论家。坦白讲,书店里拿了这本《死在这里也不错》,多半是因为名字耸人听闻,而纯白的简洁装帧也颇得我心。形式至上,这是一个很不好的习惯,大多数时候是要吃苦头的,还好这次没有太失败,书的文字简约、干净,完全想象不出他写政论会是什么样子。虽然肯定不是经典读物,但至少不会觉得读来是浪费人生,偶有几篇文章,也能让人会心一笑。
3.
严格来说,《死在这里也不错》完全不是一本严格意义的游记,关于风景的描写都是寥寥,至于美食指南、行走堪要这些你也完全找不到,就连插图照片,也一律是模糊的黑白人物剪影,作者说大多是手机或小相机拍的,最常出镜的是他的女儿,正脸也不多。整本书有的就是或长或短的旅途感悟,说旅途感悟都言过其实吧,好多篇看上去作者就不像是去旅游,大约是工作出行之类的散记,还有些文章,写的分明就是回台湾探亲嘛。
4.
马家辉是完全可以写一本很好的传统游记的,因为他当年大学毕业的第一份工就是给一本地理杂志做派驻东南亚的记者,“背着行囊,以旅社为家,在东南亚的隐秘角落闯荡探索”,给一笔费用吃住全算在内,行程也没有人管,定时交上文章就好了。他妈的,这完全就是我最梦想的工作嘛,而马同学还要摆出一副不情愿的样子,说自己有恐飞症之类的,真是,欠扁啊。
5.
扯了半天闲篇,却还没有说这本书。可能是读书的心情好,所以还觉得挺有意思的,最重要的是他写的那些地方,倘若去过,就会牵连起记忆中的过往。
比如说写到东京的樱花迟开,我就想到去年秋天在六本木,樱花自然是没有看到,但就想起了居民巷里小居酒屋戴白帽子的大叔,和好吃的面汤。比如说他写到曼谷亲戚家楼下的街道,渐渐少了儿时色彩多了都市繁华,我就想起了在靠山路上一路走一路吃……是,每一个地方最后在我脑海中都成了一撇撇油盐酱醋和一盏盏浓茶淡酒了。所以最喜欢的一篇是他写在牛津的The eagle an child酒馆“朝圣”——当年这是钱钟书读书时喜欢去的地方,我就无限神往了,而如果能和他一样,在千里他乡的小酒馆偶遇故交就在完美不过了——“Unexpected,电光火石的刹那捧在一起,嘿,居然是你”。
6.
因为文章都短小得很,一本书很快也就翻完了。掩卷不由觉得有些可惜,“死在这里也不错”真正是个很好的游记书名,竟然被用掉了,也难免勾起写些游记的冲动。这些年,山一程、水一程也算走过了不少地方,虽然也留下了些文字,但又觉得那些印象深刻、言犹未尽的,其实还是在脑子里,闭上眼,就涌了上来。回头,再积辙成路吧。
最后,其实整本书最喜欢的是钟晓阳写的序,喜欢这篇序又是缘于里面的一句引语:我爱看的美国游记作家B ill Bryson说:“游记就是关于离家,去另一个地方,在广大的世界经历一些事”。这么说来,这么些年,写下的都是游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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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因为白国华才来到了这里
2009-09-21
我一直好奇,陌生的朋友是如何找到我这个宛如抽风般时断时续的博客的。
后来才发现Blogbus有一个功能叫搜索来源查询
最近的10个查询依次是:
白国华资料 [谷歌] [百度] [雅虎]
青春还来不及或者说容不得叛逆,就已经行将结束了 [谷歌] [百度] [雅虎]
克赛前来拜访 [谷歌] [百度] [雅虎]
破碎拥抱 影评 [谷歌] [百度] [雅虎]
湖北黄冈方言晚安怎么说 [谷歌] [百度] [雅虎]
王曼丽的连笔字 [谷歌] [百度] [雅虎]
同学录 石头 克赛 [谷歌] [百度] [雅虎]
红星闪闪电影故事 [谷歌] [百度] [雅虎]
最地道的土豆泥 [谷歌] [百度] [雅虎]
克赛电影 [谷歌] [百度] [雅虎] -
《海盗电台》:这是最好的年代么?
2009-09-21
这就是政府的意义,你不喜欢什么事情,你就出台一项法律把它变成违法的。政府反对人们自由。——这是多么牛逼的台词啊,还好《海盗电台》是一部英国电影,否则我连感慨它牛逼的权利,都没有。
不止一个朋友,在看完这部影片或者仅仅是看到海报的时候,都言之凿凿表示我一定会喜欢这部电影。还真让他们说对了,这种洋溢着英伦范儿、搞点小文艺、充斥音乐和激情、构筑一个理想国的电影,重点是结局还不是悲剧,那真是每一帧画面、每一句台词都卡在了我堕落的审美情趣上。
《海盗电台》的故事夹杂真实的时代背景和荒诞的虚构主体,一群行为乖张、性格各异的家伙,在一艘公海上飘荡的船舶上,建立了一个24小时不间断播出的草根摇滚电台,以这种方式来对抗英国对民间电台的管制,并借此愚弄BBC每天只肯播放45分钟的流行摇滚节目的愚蠢和保守,这一切的桎梏和反抗,只因为摇滚和嬉皮在当局看来是“下流而肮脏”的。电影的主线人物是被母亲送上船寻找未来的年轻卡尔,而爱之船上的几乎每一个DJ都得到了足够释放光芒的空间,连那个唯一的蕾丝边女厨子也不例外。
从时间节点上,《海盗电台》几乎是《这就是英格兰》的前传,整个大不列颠帝国还在60年代的保守中摇摇欲坠,从气质上,《海盗电台》则是《制造伍德斯托克》的英伦版。
导演理查德·柯蒂斯和李安一样,在缅怀了摇滚乐作为社会改革急先锋的伟大和不朽同时,以青春的放纵为旗帜,以狂欢的有序为底线,歌颂了记录他们成长的美好60年代。唯一不同的是,局外人的李安以自己的方式解构了真实存在的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他越是试图还原历史,越处处显露出自己的主观臆断,谁让他当年只是守在收音机旁来感受摇滚乐摧枯拉朽感染力的一名台湾学生呢。而身处时代洪流其中的理查德·柯蒂斯,反倒是在电影中小心翼翼创造了“海盗电台”这样一个虚拟载体,不过,我相信那些诸如两代台长桅杆对决、新婚17小时别妻等看似荒诞不羁而又让人激情澎湃的细节,一定都有时代真实的摹本。
看《海盗电台》最大的乐趣是在表达一个相对严肃的主题时,影片用了憨豆先生式的英式无厘头幽默,这也让影片后段诸位DJ誓与电台共存亡,捍卫摇滚“Rock&roll”的狗血台词也变得举重若轻起来,那句堂吉诃德式的“我是为音乐而活,但现在没有活着的理由,我愿意为它而死”,轻易地让我热血沸腾并心生向往。影片的另外一个卖点,则是贯穿影片始终的60年代伟大的英式摇滚流行乐,从经典到不能再经典的Skeeter Davis的《The end of the world》到完全跳跃时空的Duffy的《Stay with me baby》,一部讲述摇滚乐的电影,没有什么比那些经典的音乐本身,更能煽动观者的影情绪的了。
坦率说,李安姑且还能称得上那个时代的旁观者,成长在中国封闭80年代的我们,只能算那个时代的眺望者。我们现在即使能感受那些经典音乐的美好与震撼,也只能通过导演的作品去憧憬那段岁月的激情和迷幻。其实,我相信这种电影艺术所呈现出来的激动人心的叛逆美好,也一定是导演对记忆过滤美化后的产物。就好比是嬉皮士最后也要打上领带,摇滚电台的海船也要沉入大海,但看完这些作品最让人嫉妒的是,不管怎样,那确定是一个值得让他们记住的年代,有放纵才知道能走多远,有沉沦才更理解什么是自由。
当我们不用再靠电台和黑胶片,就能下载全世界的音乐时,我们确认我们处在一个最好的时代么?很多时候,我都庆幸自己活在当下,甚至无法想象,没有电脑和网络,整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而更加无奈的是,回首我们成长的年代,那也是一段国家慷慨激昂而个体灰头土脸的时光,我现在所能想的起来的细节大多写上无忧无虑和不咸不淡的标签,那些听卡带、混电子游戏厅、溜进录像室已经是其中难得的亮点了,而这些因为在被提速的工业化进程里,因为无人提及也很快就要被时代忘记了。
对我们这一代人来说,最大的悲哀是,青春来不及或者说容不得叛逆,就已经行将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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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头的婚礼
2009-09-20
上次见到石头,还是那年大二夏天我在北京小实习,石头把我送到他寝室门口,让我自己走出北京电子科技大学,找回回方庄住地的路,从当初到现在,已经过去8年了。而八年后的再次见面,竟然就是在他的婚礼上,而更竟然的是,我还是他的伴郎。在此之前,我从没见过他的新娘,也是到了现场才知道,他的新娘准备了四个伴娘……
从北京的东南角,斜穿六七个环,我终于到了石头位于中关村的婚礼举行地。
我和石头八年没有见,我很担心会发生相见不相识这种惨剧。自从青春期以后,石头一直维持着虎头虎脑的微胖形象,我很怀疑他会像我某些同学比如我一样,大学毕业后吹气球一般地吹涨起来。我的担心纯属多余,和石头见面的时候,他在我印象中第一次裹在了西装里头,细条领带有些松垮地缧在脖子上,八年没见都没怎么寒暄,石头就嘟嘟囔囔抱怨着自己胖了脖子粗,衬衣就了袖子的长短,领扣就没有办法扣上。事实上,石头一点变化也没有,连三七开的发型都还一如往昔。只看他,不看我自己,这八年时间好像是陀⑩。
石头的中学同学,只来了我和XH两个,在北京其实中学一个班的也有二十个人吧,不过大多数都不太联系得上了。其他的宾朋请得也不多,西式的婚礼来了五六十人的样子,石头的大学同学,任职学校的老师,石头老婆的同事,还有几个似乎是网友——石头和他老婆是网上认识的,也算是传奇。整个婚宴在我参加的若干个婚宴里,是规模最小的一次。这表明石头在北京的人际关系是非常单纯的,我中学同学中的大部分都应当是如此,他们大多去了理科班,读书进入相关的行业,生活在相对封闭的关系网内,稳定、琐屑而简单幸福。
坦率说,作为伴郎的我出现得稍有些不协调,石头的爸爸还记得有我这个当初串门子的初中同学,而石头妈妈看到我则一脸茫然。我一个人穿着西装,傻乎乎站在迎宾处踢石头子,而四个伴娘则在一旁窃窃私语我是谁……最囧得是,石头的一个大学同学跟石头妈妈说:他从哪儿找来的伴郎,连自己妈妈也不认识,彼时我刚好站在他们身后,他们一回头,我们双方都很尴尬,我赶快一脸傻笑解围。另外,我估计我的一脸大胡子,也让石头妈妈有些不悦。
石头的婚礼是西式的,现在室外的草坪上宣誓,然后是进入室内的西餐晚宴。这也是我当伴郎四次最轻松的一次,最主要的任务是照相,还有就是晚宴的时候跟在新郎身后倒红酒。新郎的朋友们,都很善良,也就是被灌了一杯就过关了。稍微有点尴尬的是,在石头夫妇宣誓的时候,我也被主婚人叫上去,站在石头身后——我也不知道要干啥,就像美剧里面看到的那样站着吧,伴娘还要拿个捧花啥的。
整个婚礼都是石头夫妇二人自己操持的,从互送礼物到视频短片,作为一个有过参与剧情冗长、幺蛾子层出不穷的婚礼的有经验人士,我不得不感叹这对理科生的婚礼,有些过于“简单”了,整个过程还显得颇为仓促,比如香槟塔酒水没有准备好,进入宴会厅甚至没有排席卡等。身为伴郎的我问新郎,该如何安排亲友落座啊,新郎茫然看着我说:我也不知道,你来安排吧……不过在新郎新娘互换戒指,交换爱的礼物的时候,我还是和所有人一样被感动了,尤其是石头和父母拥抱红了眼眶的时候,越少表达人的动情越有感染力。
石头的新娘我是第一次看到,很年轻,比我们小几届,属于简单可爱的类型。小女生很没有心机,当着我的面对另外一个高中同学说,“要不是你结婚了,本来打算找你当伴郎”,和我打招呼时一脸纯真地说:“石头说你以前是娱记啊,是不是看到很多明星,我感觉你是比较高级的娱乐记者”,让我很有些窘迫,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倒不是很介意,而觉得这个女孩儿很直率,她的一个死党专门从上海飞过来参加她的婚礼,石头将来和她在一起生活,应该会很幸福。
没有留下来闹洞房,酒过两巡,完成伴郎任务,和石头打过招呼就先行告退了。
回家的时候,我一直在想石头大学前那段纠结了十年的初恋,到最后竟然是各奔美好的大团圆结局。我很高兴地参加了石头的婚礼,是因为我愿意相信,这世界我们劝服自己,才能迎来平淡的小快乐,年少时候的梦想可能会破灭,但繁华落尽,又怎知不是苦尽甘来?
关于石头 http://alexcite.blogbus.com/logs/35326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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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子
2009-09-17
导演第二次说到胡子问题了:
你又不坐班儿 好不容易可以有个能留胡子的工作 干吗不留着呢。
你把胡子留着挺好,刮完胡子脸像馒头,我都认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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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2009-09-15
2009年9月14日晚,燕郊北地。
空气那是特别的好,明月当空,繁星满目。
其实我已经不是那么确切,10年前的今晚,亦或是十年前的前一晚。
我们从五湖四海聚集到那里——就在两个月前,我还可以称之为“这里”的上海。
关于那个大学第一天的夜晚的记忆,已经在无数个场合被相同的参与者反复回忆,每一次都有添油加醋的细节,每一次都有彼此矛盾的说辞。不过今天这个时侯,没有人和我争论这些了,我躺在群山怀抱的农家院里,听着窗外有蝉鸣。
十年是个啥概念呢?其实就是从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到你认识了我,我认识了你,又到你不认识我,我不认识你。
这十年,贴在马裤床头的酒井法子因为吸毒锒铛入狱,马裤心目中的酒井法子,却已经为他生了两个模样俊俏的儿子,并且,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十年,“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我不学广电谁学广电”的阿班“南辕北辙”又“如愿以偿”地成为金领,他十年lai一如既往对当初这句自我介绍的坚决否定,让我们有理由相信,他能在中国成为一名成功的注册会计师。这十年,小虫不负众望的地坚持了主席使命,在同学们如纷纷放弃新闻理想甚至记者阵地的时候,他成了要去华盛顿领奖的“新闻骑士”,让我们始终能对理想保持敬意。而也是这十年,教授终于不再坚定地信奉“共铲主义”,其丢盔卸甲的速度,让我们怀疑那个一边打麻将一边听教授念党章的画面,也许是幻觉。
所以,这十年,“是我们改变了世界,还是世界改变了我们”。
这十年,我们当中,有人信教,有人传教;有人采访别人,有人被人采访。有人结婚,有人结了婚又离婚;有人买房,有人买了房又卖了房;有人去了国外,有人去了国外又回来。没有变化的也有:肚皮仍然坚持写诗,阿春仍然不可捉摸,说跳槽很多年的脾气同学竟然到现在没有换过工作!而辉辉同学,依然入读书时那样神秘,杳无音信的这位室友,只给我留下印象中他后颈那一块深黑色的胎记。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教授给我们寝室写的“苦读精舍”,那是大学四年的一个笑话——众多的笑话之一。另外一位当事人锅差同学,恐怕已经忘记了当初信誓旦旦要去米国读书咧,那是他许许多多未完成的大学计划之一,而值得高兴的是,他将于一周后的9月26号举行婚礼。
过去一段时间,若干同学问起我10周年,是否有类似同学聚会的活动。我并不确信,是否有同学会在今天,或者其他某个时刻想起这件事情。凉风袭来,想到我所最熟悉的几个同学,虽然各有小曲折,但都在各自奋进的人生途中,就觉得还是很开心的一件事情,煽情的话就不再继续,虽然大学时候我的英文经常被大家取笑,但有时候感觉上,英文表达反而不如中文这么做作。抄一段美剧的台词,给自己,和一起经历过四年的我们。
We never know where we are going,we pretend we do and that made us feel better.
But every path leads to the unknown, some paths join others,and some split off on their own.
We want to know there we all go,but maybe we should not.
Maybe the more we insist on knowing,the less we'll be able to learn from life's twists and turns.
I know what you're thinking
That the unknown is scary,but that is Ok.
We're human.
Maybe before we feel free,we're suppoesd to feel fearful.
Maybe it means more that way
Remember that :
No matter what we're feeling,there's no shame ,no shame at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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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大业》:“星海战术”外的感慨
2009-09-10
托YLJ的福,转行后第一次看了电影媒体场。
和将来所有走进影院的观众一样,观看《建国大业》的过程,就是数明星脸的过程,意犹未尽,高潮迭起。不得不说,对于一部标上“主旋律”标签的电影来说,明星战术真是让演员观者上层皆大欢喜的法宝,即使平时让人崩溃的开会情节,也因为群星璀璨而兴趣盎然,女代表宁静、章子怡为什么坚持推荐五星红旗并不重要,“摄影师”郭德纲站在远处使劲抖红绸抢镜才是观众看电影时的HIGH点。
毫无疑问的是,《建国大业》会在票房和口碑上赢得双赢,作为一个最经典的营销案例,《建国大业》也会写进中国电影的影史。不过,个人认为,这部影片的用星海战术,最大的一个益处是用热闹掩盖了影片政治题材尝试新角度的风险。做一个并不恰当的类比,当年的《戒,色》也正是利用人们对性场面铺天盖地的讨论,暗度陈仓地表达了人的动物本性超越一切束缚的危险观点。
虽然因为众多导演明星的卖力出演,《建国大业》惊鸿一瞥般塑造了冯玉祥、毛人凤、杜月笙等许多人物形象,也用醉酒高歌、摔杯怒骂等形式试图拓展对我党革命领袖的人物塑造。但仅就艺术表现力来说,一个让看片记者比较共识的观点是,《建国大业》最丰满的人物形象是蒋介石父子,张国立对蒋介石张弛有度的表演证明他不只是电视皇帝,而陈坤则完全可以说是《建国大业》里的一个惊喜,他以往角色挥之不去的阴柔转化成了空有热血、片中壮志难酬的压抑,父子两人在凉阶并肩而坐的镜头让人不胜唏嘘。
蒋介石父子的刻画成功,恐怕是因为《建国大业》在主旋律影片中难得的尝试不把“解放战争”纯粹当做“敌我斗争”来刻画,而真正是一次探讨在试图建立国家的两种力量中,GCD能赢得最后胜利的原因。在我们接受过的历史中,“只有GCD才能救中国”一直被当做一个必然命题来证明,问题是我们可以认可共产主义形态是终极形态的必然性,却无法对中国历史跳过资本民主社会的跨越性发展的偶然性视而不见。在过去的很多电影中,我们一直渲染的是这种必然性,把蒋介石当做整个国家的敌人来塑造,《建国大业》所试图做的中立视角,让影像还原的历史变得更具可信度。
就个人观点,主旋律影片中,本质上是探讨民主建国问题《建国大业》其实选择了一个非常敏感的角度。它不同于《开国大典》或者《三大战役》,他把视角直接放在解放战争时期,GCD如何在民主战线取得主动,如何团结宋庆龄、张澜、李济琛在各方力量内的民主人士,比较真实再现了“得道多助”的历史过程。除了对蒋介石父子的感叹,片中GCD召开常委会,毛周刘朱等诸多领袖宛如开村委会一般逐一走进简朴会场,这个段落像极了《南方周末》被反复拿来调侃的“太阳刚刚升起,某某某已经走在了去会场的小路上”的南周体画面。看到此处,当时真有小小的感动,正如《三联》专题主创接受采访时说的,当时的GCD正如充满朝气的年轻人,所以才是充满希望和能迎接最终胜利的
斗转星移,转眼已经是建国六十周年了。六十周年之后再来回顾这段历史,抚今追昔,应该用什么样的情怀来感叹,这就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了。这也是我对《建国大业》成为献礼片的一点小小惊诧,很有决心,也很有勇气。好在,这些想法在星海战术的掩护下,对大多数观众来说,应该也不算是一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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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200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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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更新 又要做伴郎
2009-08-23
关于石头结婚的事情有了新的进展。
我到北京一个月后,他终于给我打来电话,我问他新房装修得如何,他说:装得差不多了,等。然后他压低声音的说:我找你,是想问你19号有没有空?我猜她准是要办酒了,说:要办婚礼了啊,我没空也一定要来啊。石头在电话那头傻笑,然后声音压得更低说:我是想求你帮个忙?我问什么忙啊,他想了想才说:我想请你来当伴郎。话说,这个忙倒真的让我惊着了,虽说我们那也是铁杆的友谊,但好歹我们也七八年没见了。
我愣了下才赶快说:好啊。石头大概觉得我有点犹豫,笑咯咯地说:主要是我发现我身边的人都结婚了,找不到其他人了。八年没见,石头还是那么诚恳……见我没搭腔,又重复了一遍,哎呀,麻烦你是因为我身边的人,真的都结婚了,实在找不到其他人了。我只好说:没问题,没问题,很荣幸。你非要把这个理由重复一遍么……
即将,人生第四次当伴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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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拉啊维拉
2009-08-08
咋能那么好听呐。
再麻烦的事儿吧 一听了就觉得特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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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被接风够
2009-08-01
来北京也不过两周时间。
北京的缺点一如既往,和我10年前了解的一样,北京的优点,嗯,至少包括夏夜睡觉再也不用空调了吧。
回头稍微空点 俺来写个 北京!北京!
承诺的接风宴并没有参加几次,就已经开始做起东来。
还有,就是和Taxi司机朋友搭讪,已经能熟悉的使用京腔了,哎呦喂您内。
好的呀 已经从我的口头词汇中消失 现在唯一要制止的是偶尔还想说 册那
我靠我操我靠我操我靠我操我靠我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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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n夜
2009-07-22
随着wp同学把我的显示器从上海背过来,旷日持久的迁居工作终于告一段落了。
上海同学们焦躁抱怨天气热,对我来说已经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北京夏天晚上还是蛮凉快的。
在北京办全球通帐号,问能开通国际漫游功能么,被礼貌告知,作为非北京户口居民,要存入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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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啦。
2009-07-14
出发啦 不要问那路在哪? 迎风向前 是唯一的方法
出发啦 不想问那路在哪? 运命哎啊 什么关卡?
当车声隆隆 梦开始阵痛 它卷起了风 重新雕塑每个面孔
夜雾那么浓 开阔也汹涌 有一种预感 路的终点是迷宫
——《出发》 by 纵贯线
那个走的时候,许多人跑来问我就这么离开,怎能不感慨?
其实还真没怎么感慨,行李打包,700多公斤轰隆隆的前我一步去了北京,我还在焦头烂额的忙着些不着四六的事情。
等忙完了,说走,今天就真走了。
前天晚上一场送行的纵贯线演唱会,High到不行,木耳同学说从《再见》到《朋友》到《出发》好像每首歌都是为你唱的。
那就算是吧,走的时候没有不舍,并非不曾留恋,而是对未来充满向往。
纵贯线的四位同学里面,最支持的自然是张震岳。
我跟王加图打趣说:这里面张震岳像儿子 李宗盛像慈祥的阿爸,周华健像话痨的小叔,而罗大佑则是隔壁邻居怪老伯……
最喜欢的其实还是李宗盛的平和淡定。
这篇留ip的日记再写一句歌词 当年李宗盛写给莫文蔚的。
我坐下和我自己聊天。我和我我们都觉得很累。
一个想远离是非,另一个却大声说:别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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荐书 我与父辈
2009-07-11
我至多承认自己是个文艺青年,但绝不是个文学青年。基本上,我算不上是个文化人,比如说我一半的书,都是在机场买的。只有坐在飞机上打发无聊时光才想到买书,这样的人不算是个文化人。
其实书买的也不多,买了书每次搬家都觉得是鸡肋一样的累赘。再则在机场买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全国所有的机场书店都被REPLAY吞并了一样,一律是门口放着大屏幕,一个半披肩发男人在里面大谈管理和处世,店内则满满当当附和摆了些如何做个职业经理人之类的职场宝典。再有的,大多就是养生书籍、旅游书籍,赚钱、花钱和养生,其实现代人最直接的追求也就这些了。
这次回武汉,发现天河机场竟然是个意外,领导力的教学带和书架自然还是有的,但竟然有两整架的小说,除了常见的《明朝那些事儿》、《藏地密码》这些最通俗的,还有一架是颇有些文艺气质的,从梁实秋到张爱玲,从《本杰明巴顿》到《当我跑步的时候想些什么》都有,虽然都放在了在比较靠内的角落。最终拿了本阎连科的《我与父辈》,这书恰好放在张爱玲《小团圆》的旁边,书封皮儿上又刚好写着万人大感动,预售销量超越《小团圆》之类的。
因为飞机晚点,在书店就开始看了会儿,开了头就停不下来。更糟糕的是,这本书竟然把我看哭了,书店的时候还是眼圈红了,到了飞机上一坐定忍不住继续读,眼泪就噼里啪啦的落到书上,怕别人看到,赶快把书抬到眼前。虽然我被很多同学评价为感情细腻,但至少自大学毕业那场大哭之后,这些年除了借酒撒下猫尿,基本上让情绪都随被人感叹和嘲笑的文字走掉了。而真为一本书、一部电影哭出泪水来,真是好多年没有过了,上次大概还是初中的时候,因为看到保尔·柯察金死了。
阎连科也不是那么那么有名的作家吧,以前我也是无意看过他的一本《朝着东南走》。那本书我每次搬家都小心的收起来,但也不知道哪次还是弄丢了,后来还懊恼了一阵。阎连科出身农村,在军营成长为军旅作家,他的小说总是想象力丰富,用词诡谲,但这部散文式的回忆录流畅朴实,感情细腻深沉,是我喜欢的表达方式。《我与父辈》,讲的是阎连科自己小时候参军前的经历,以及他父亲、叔伯的故事。阎连科在文末说:“在我所有的作品中,这是一颗钻石”。
阎连科的故乡在河南,其实和我的老家相距并不远。他文章中讲述的那些故事,我听我的爸爸也常讲起类似的场景。我爷爷在我爸爸9岁的时候也是得肺病死了,我没有见到过,我奶奶拉扯我爸一辈四个子女成人,我爸爸15岁走出山村去闯世界,我二姑个性倔犟,拿过县乒乓球冠军,读书也好,却不得不为了家庭早辍学,我妈妈作为知青,从一个农村出来又到了另一个农村,她还常常说自己其实命好,因为我曾外公是镇里的屠夫,因此她从小吃肉的机会要比别的人多那么几次。每每在书里看到相似的细节,就想起我父母以前像说别人故事一样说起这些事情的场景。
阎连科所写的那种农村和城市之间的联系,沉重而质朴。以前每次听我爸唠叨总觉得距离遥远,也不知道是因为年龄渐长还是怎的,现在慢慢能感受一点他们的心情。阎连科写父辈是家族挡风的山林,渐渐的从缺了口,倒下了一堵墙,便跟着一起心痛了。阎连科写的每个人都承载了一段历史,但历史大多数只留给了那些掌握话语权的人。于是我们的历史总是成为英雄史,而忘记了那些把一生刻到基座里的平凡人。
以前好几次回家,我爸爸总跟我说你写那么多新闻稿子,什么时候可以写写家里的故事,我还曾嘲笑说写来谁看?我爸就变了脸色放下狠话,你不写我写,写给自己看,写给孙子看。现在想起来,他是真的生气了。推荐大家看看这本书吧,上次在机场买到的好书是胡一虎的传记,刚好是在人生比较低落的时候,胡一虎不算是最成功的主持人,但整本自传写得虎虎有生气。这次看《我与父辈》,感触如此之多,可能也是应了自己奔三路踏上末途的心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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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上海 蕨类植物的十年
2009-07-01
背景音乐是身骑白马,一遍又一遍,然后还在开心网上和同学们灌水。这种场景像极了大学时候在16号楼的宿舍里,唯一的区别是,现在可以肆意地吹着空调,而彼时只能打着赤膊感受校园里蒸腾的热气。
白天在报社整理电脑,惊奇发现电脑里竟然也有当年毕业离校时候写下的文章。六年之后再读,发现自己再也没有当年那种直抒胸臆的勇气。六年前不过是离开大学校园,还是青春好年华,却仿佛生离死别般壮烈,而今要告别的是一座生活了10年的城池,竟然平静到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是写点什么嘛,对我来说,不写就是真的做作了。
今年过年的时候,并不曾想过真的就要离开了,和我妈聊天还说起在上海待到9月,上海就要成为我人生中待过最久的地方了。我7岁到黄冈,17岁考上大学离开,中间整整十年。我到上海是1999年9月13号,我还记得自己在火车站北广场,第一次坐上复旦接新生的校车,高架路上看到两边灰扑扑的高楼,那时已经觉得这就是所谓的繁华摩登了。在接待处领了脸盆茶缸,98的白国华穿着牛仔中裤给我指路,穿过林荫道,一路被带到了6号楼。就这么在上海一待,就是10年了。
毕业的时候,也曾为失去南方集团的offer而失落,但现在想来,当时我真的从没考虑过要离开上海,我有多想留下来么,好像也没有,就好像是生长到一半的爬墙虎,只是顺着心意向着阳光枝枝蔓蔓地在这个城市潜伏下去。这六年,从初入社会的踌躇满志,到遭遇挫折的万念俱灰,再到咬牙一切重新来过,起伏中的酸甜苦辣、成长得失只有自己明白,留给别人的只有褒贬不一的评论了。回头看来,无畏和莽撞是之前自己一直没有正视的缺点,而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我比自己想象中顽强。
我不知道,换一座城市、换一种经历交换这过往的十年,对我来说会有什么不同。这十年谈不上无悔、更谈不上后悔,唯一肯定的是,不管我是否乐意,这座城市信奉的价值观已经随风潜入夜般溶入我的血液,上海留给我的,也绝不是“吓吓侬”那样几句洋泾浜的上海话。方昉说到我要去北京,给我送行的时候,说要不我们去吃上海菜吧,反正你喜欢吃红烧肉,我有一点愣住了,我该是用了多长的时间,从吃一口酱方差点吐出来,变成了别人心目中那个爱吃上海浓油赤酱红烧肉的人?我想起了大一那年在四川饭馆,我和阿春、小虫与汤锅比能吃辣,汤锅辣到出汗,我和阿春、小虫笑个不停,说:你如果吃不下去这碗面,就是上海人了。
为赋新词强说愁是一件很丢脸的事,今天感想只有这么多,就写到这里好了,写这些的时候,耳朵边的旋律倒是一直没有停:我身骑白马,走三关。
我改换素衣,回中原。
我怀着衣锦还乡的梦想来到这座城市,却朝着离故乡更远的方向游荡。打马回中原,不为王宝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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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喘口气
2009-06-19
这过去的两周大概是人生中最忙碌最崩溃的一周。
好歹挺过来了 接下来的一周 该休整话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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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nghai
2009-06-12
今天上开心网,看到高中同学石头发了结婚组照,这个当年我同学录中纠结10年校园爱情未果的家伙,终于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幸福,真为他高兴。这小子大学毕业就待在校园,几年过去了照片上看一点都没变,他和我一样脸上都有肉,不过我已经成了木耳笔下的甩着腮帮子,他还是白白胖胖肉鼓鼓的婴儿肥状态。遥祝新婚幸福。于是想起戴爱玲的《对的人》,实在是一首词曲都俗不可耐,但在这里还是合适的吧。
也许是看到了石头的婚照,今天难得早早睡下,结果做了一堆梦,半夜醒了过来。
梦到了高中的时候夏天上晚自习,蝙蝠从四楼的窗外飞进来,扑棱扑棱绕着六盏日光灯飞,大胆儿的男生站在桌上拿课本儿拍打,女生扭着头尖叫着闪躲,蝙蝠仓皇的茫然四窜,直到又误打误撞的飞出窗外,但原本平静的自习教室就再也没有安静下来。
还是梦到上晚自习,日光灯闪了几下就灭了,有本事的男生就站到桌子上旋一个小跳泡,崇拜的女生仰着头说:当心触电。跳泡被拧了几下,再开开关,灯就亮了,如果等还没亮,有时候拿长尺敲几下,原本不灵光的日光灯也会枯木逢春般,扭扭妮妮地又亮了。说起来,难道那玩意儿真的是叫“跳泡”么?
醒过来的时候,想起来件事情,好像有次晚自习,日光灯不是不亮了,而是直接爆掉,灯芯碎片呼啦啦落了一课桌,我也不知道这事儿是不是我凭空想象出来的。但我确实记得的一件事情是,如果正坐在日光灯下,蚊子就很多,还有那种三角形翅膀的飞蛾,迎着光而去趴在灯管上,但不一会儿就烫晕了,扑棱着掉下来卧倒在作业本上,于是经常要一手写作业,一手挥舞课本赶蛾子。
中学自习的时候,我们坐的是那种四角的方凳子,我那时候个子矮,就会姿势很奇怪地一只脚抬上来单腿盘坐着,那时候也不会觉得累的,不像现在,一只脚要是不活络活络地压上个十分钟,就会像失去知觉一样地麻掉。也有好多人喜欢屁股贴在凳面上前后的晃,凳子前后四个角交替着地,有规律地撞击地面发出声音。对付这种人,只要轻轻勾下一个凳子腿,倒霉的同学就会蹭地一屁股摔到地上了。
读书时候晚上自习夏天好热,汗都湿哒哒地黏在裤子上,渗过布料沁在凳子上。我记得,后来我们毕业的时候,那些凳面都磨得跟明镜一样光亮。就算是凳面上有一个疙疙瘩瘩的坑,到后来也磨成了一个光滑的槽。
那天看到网上有一段视频说的是疯狂的毕业,也就是学生毕业撕课本之类的。这种事儿我们10年前就做过了,我记得有次期末考试,还有一门没考完,但大家心都飞掉了。考试前夜的晚自习,也不知道是谁带头,班上就闹作一团,课本哗啦啦都被撕了,折成纸飞机满教室飞来飞去,或者彻底撕成碎片天女散花状,平时最拘谨的学生也融入其中。直到快下晚自习的时候,班主任老刘才走进来,踏着满地的纸屑沙沙作响。老刘当时到底是发飙了还是什么也没说呢?经过时间的洗涤,当初疯狂后如何收场已经统统忘记了,只有疯狂本身的记忆倒是历久弥新。
这些都是10年以前的事情了,因为石头同学的结婚,没有由头地梦到,和想了起来。
那就细腻地记下来吧,一晃,又是一个10年过去了诶。
最后,忍不住再贴张图,不是木耳起了那个“你好大西洋”的标题,我都忘记了这次到葡萄牙看海,是人生第一次看到大西洋的蓝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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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sboa
2009-06-11
大概绝大多数人都是因为麦哲伦,才知道葡萄牙。也大概很多人都和我一样,是因为《大航海时代》,里斯本才成了梦想之地,在那片虚拟的海洋里——每一次扬帆远航的起点,总是这个欧亚大陆最西岸的小城。
里斯本又称作七丘城,全城分布郁郁葱葱的七座岗峦上,塔古斯河流经城南入海。城东最高的山丘所在地,是整座城市最古老的阿法码区,也是我们逛过了的老城区。这里有座教堂和城堡,我们都没有进去,只在高高低低的石路上闲逛。老城区的道路很狭仄,道路一律是巴掌大小石头拼起来的石路,这样的路,走不快,何况又都是起伏的山路。
老城区现在依旧住人,虽然是旅游区,但并不热闹,安静得很。
不是每个城市,都像里斯本那样繁华一世过的,十五世纪的海上霸主,亚非欧的贸易之都,那些矗立在里斯本海岸线上的纪念碑还在讲述这个城市的辉煌过去。也不是每个像里斯本这样繁华过的城市,都有着里斯本如今这样的沉静和散漫,罗马、北京、布鲁塞尔,那些和里斯本一样曾显赫一时的都城,如今仍然是这个世界的脉搏中心,而里斯本却仿佛被时间遗忘了,埋葬里斯本繁华的也许是1775年末日浩劫般的地震,也许是里斯本人热情却散漫的心。
荷兰人笑话里斯本落后阿姆斯特丹30年,仅就物质文明而言,这句话所言非虚。葡萄牙是整个欧洲的农村,而如今里斯本好像就是这个农村的集市。这个依偎在海边,又建在七座小山丘上的城市,保留着欧洲许多最传统的生活方式,遍布大街小巷的有轨电车如今已经成为这个城市的标志。
里斯本的有轨电车,车身只有一节,小巧的好比玩具。走在里斯本的街头,手痒地拍了无数电车照,直到木耳笑我是Trama控。所有的城市有轨电车中,黄色最常见,其次就是红色,至于葡萄牙冰箱贴上所显示的蓝色,我也不记得自己是否曾经看到过了,但最可爱的其实是那些刷了广告的电车,每个广告设计都很用心,涂鸦在车身上并不突兀反而让整车显得生动现代起来。j
有轨电车缓慢穿行在城市间,叮叮当当的声音让这座城市永远充满着音乐的回响。
我已经忘记这座城市最大的广场叫做什么名字,大概我在那里耍的时候也没有想过要问清楚。我们住的据说全球最好的青年旅社就在这座广场的主街上,旁边就是超大的Zara和Mango,我们在巴塞罗那住的酒店楼下也是这两家店,而在上海,我也每天在这两家点旁干活。不知道是他们的店面实在铺得太广,还是真的和其有缘。在上海一件zara的衣服也没有买过,在里斯本,却很做作的从头到脚买齐了,一顶帽子、一条短裤、一件海军恤衫。
在广场上来回走了几趟,大约这个地方也就是上海的南京路了,吃穿的店铺都不少,但有趣的并不多。第一天半夜到的时候,饿到半死跑到青年旅社街对角的点心店,点的自然是蛋挞,够甜够大味道却只能说一般。后来回来看别人的游记,全里斯本最好的蛋挞在港口的一个犄角里。又听说葡萄牙最地道特色的菜是土豆泥拌当地蔬菜的蔬菜汤,以及煎鱼,我们花大价钱吃的海鲜饭不过是应付观光客的大餐。看到这些,很有些后悔,不过也因此又坚定了再去里斯本的决心。
广场上没有拍什么照,这张照片上的两个美女其实大概是在拍杂志的大片,于是在快30度的天气还做作地穿着呢格外套。偷偷的抢了一张,有点大片的感觉,自己也有点小自得。
我们从里斯本去罗卡角走的是陆地腹地,回去的时候司机特意选了沿海公路。于是放眼望去都是蓝色。葡萄牙靠近北非,这里的海比起地中海要奔放得多,海岸线也多是粗粒的礁石和崖壁。草地上的花都非常好看,喜欢薰衣草调调的人未必在意,但我却喜欢这里的花草生得茁壮、鲜艳而生机盎然。

郊外一日游,可以选择十多个景点,导游安排的节目相对固定。实话说除了罗卡角,旧皇宫对我吸引力不大,那个无聊的皇室花园对我来说简直是浪费时间。我执意要求导游绕一段路,去看地图上写的里斯本最美的海岸。照片上标注的是一弧浅弯兜住月牙形的一滩海水,崖壁上则都是红顶白墙鳞次栉比的房子。
大概也只多开半个小时路,就到了要去的海岸。沙滩不大,沙子还略微有些粗,但海的景致却美得让人无话可说。浅而纯净的海水其实应该是翡翠一样的透明绿色。沙滩上有一堆小朋友,他们的老师是个身材很赞的美女穿着清凉,除此之外,沙滩上就只有一个日光浴的老头,遥远的海浪上,则有两个冲浪的少年。
我们离开的时候,导游翻地图,告诉我们照片上那个最美的海滩其实还要再走一段路,我们不过误打误撞随便进了一处沙滩而已。也无所谓了,我们原本就没有一个明确的目的,路上已经有足够的好风景。
离开里斯本,我们的最后一站是波尔图。因为贪恋在里斯本的闲逛,我们错过了原定的火车,在火车站一等就是三个多小时,赶到波尔图的时候已经错过了晚饭时间。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再怎么不舍,最后都是要离开的。越下不了决心,成本就越大。
不过呢,既然喜欢,走了,还可以再来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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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
2009-06-10
多大的年纪了,又要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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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音乐谈时事
2009-06-08
回来才一周,巴塞罗那的阳光和里斯本的小质朴都遥远得像过去很久的事情,要写点什么的动力都没有了。经历了人生中最忙的一周,而接下来的这一周似乎朝着更忙大踏步迈进。
自然没有时间听歌,电驴都好久没有让他跑动了,载下来的音乐都躺在硬盘里。今年到目前为止好像一盘新专辑都没有听过,断断续续听了些奇怪的老歌。比如说那个韩真真的,想必现在没有多少人记得她了吧。偶然看到她的专辑就下了,一半是因为这个久远的名字,一半是因为她的专辑名字,《不打烊的小酒馆》。里面的歌大多听过就往,留下来的就一首《我又想你了》。这种贩卖伤情买醉的歌曲,说喜欢,实在有些不适合。
还有些时间,现在伤情还算太早。不如谈点事实吧。最近的天灾人祸特别多,身边朋友关于世事无常的感慨也就多了起来。我坐法航的飞机回来,听说法航的飞机出事也没有觉得有什么特别,之后上海的离奇冰雹,我也边洗脸边开窗迎接冰雹进家门。直到开心网里有人转贴成都公交大火的惨状,那一声一声凄厉的救命才让我真正心揪了下,没看两分钟就删掉了,我奇怪的是拍摄者何以如此的冷静。
谈音乐谈时事,都谈不下去。还是一头扎进工作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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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巴萨天气晴
2009-05-29
巴赛罗纳
诸多高迪的艺术作品,只在环城旅游大巴的车顶上略观一二。可爱的东北腔中文解说,印象最深的竟然是~有很多私人诊所和贵族学校的 高尚区。
圣加教堂自然是去了,伟大的建筑和巨大的工地,在两个尿崩女的催促下,几乎是以仓皇逃窜的姿态离开这个有 三个立面的建筑奇观。
尽管如此,巴赛罗纳之行还是完美到不行,天气很好,心情不错,在阳光下荒废了完美的两个下午。所谓旅行 不在乎看到了什么风景 而在于感受到没有当地一丝半点的风情。
唯一的遗憾是 在巴萨欧冠夺冠前夜离开了 不然应该混在巴赛罗纳的酒吧里 和当地人喝道醉生梦死才对。
回来再好好整理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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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的拥抱 老莫写给自己的回忆录
2009-05-21
破碎的拥抱
今次来戛纳,看昆汀和阿尔莫多瓦的片子,多少是带着朝圣的心理来的。或许是希望越大,失望就越大的原因。阿尔莫多瓦的第17部电影,没有惊喜。
电影的故事看似复杂,实则简单:佩内洛普出演的Lena出身贫寒,一心想做演员却郁郁不得志,她的父亲病重缺钱治疗,于是不得不委身于年老的富商Martel,Martel甚至投资电影当制片人来满足Lena的女主角梦想。而男主角Mateo则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导演,Lena在拍摄电影过程中和导演坠入情网,而Martel派出儿子Ray暗中监视两人,最后了解了一切。电影拍摄完毕,Mateo和Lena决定远走高飞,而他们的新片却迎来劣评,原因是Mateo被女助手背叛,让身为制片的Martel将电影乱剪一气,mateo和lena也遭遇一场意外的车祸,Lena红颜薄命,Mateo成为瞎子从此改名Harry以编剧身份隐居于世。
虽然老莫在电影中融入了惊悚、悬疑等元素,又加入喜剧的戏中戏,讲述的方式也是倒序、插叙夹杂忙的不亦乐乎,但《破碎的拥抱》本质上实在是一个老套到不行的金丝雀寻找真爱,结果被猎人猎杀的故事。其中的一些情节和台词让我觉得再看墨西哥的肥皂剧。阿尔莫多瓦一向以洞悉女性心理而著称,但《破碎的拥抱》看不到任何深邃感人的东西,如果不是佩内洛普出演,如果不是影片饱满的画质,这部电影几乎就是一部二流老土的爱情片。老莫擅长在电影的三分之二处营造惊喜,而这部影片所有的悬疑几乎都在意料之中,苦心经营的神秘人物Ray毫无惊喜。
《破碎拥抱》是老莫投资最高的一部电影。这些成本大约只体现在那些优美的画面和绚烂的取景上。当然,对这部电影的劣评可能只是我的偏见,就好象《Screen》给了这部电影目前15部亮相参赛片中第三高的分数一样。当然他们对简·坎皮恩《明星》也推崇备至,貌似这些人非常捍卫于这种传统题材、传统表现方式的电影。无可否认的是,除了故事陈旧,老莫在拍摄手法推进故事和表现人物的细腻方面仍旧无可争议,可为什么我们要在10年后还看着10年前就已经有人讲过的故事呢?
说这句话可能有些失敬,但人不得不承认自然规律,一个人的创作能力是有高峰的,一个人的视野和想象力也会随着年龄增长和越来越狭窄。老莫说这部电影是他写给电影的情书,我觉得是他写给电影的回忆录更合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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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伍德斯托克》 能垮掉是幸福的
2009-05-16
文 克赛
李安!李安!
先要用两个感叹号表达下对里李安新作的激动之情。
今年戛纳,看到第六部电影,终于第一次感觉,时间愉快的过去了。 然后澄清关于此片的几个说法:1.这不是一部讲述音乐节本身的影片,全片甚至没有一支完整意义的乐队登台。2.这不是李安的第三部同志片,主角的小艳遇的确表明了他的取向,但同性感情不是故事的主线。3.这不是一部严肃、深刻的影片,至少不是一部貌似严肃、深刻的影片,它颠覆了李安之前作品的压抑和沉闷,故事流畅而情绪飞扬。李安的这部小片,也许不具金棕榈像,很多人也许会失望,而对我来说,则是惊喜。
1. 诚如李安自己所言,在拍完《断背山》和《色戒》之后,《制造伍德斯托克》是他用来放松的一个小品。影片拍得情绪飞扬,满足了人们对那格神奇年代的向往,充满了伊甸园式的虚幻的美好,电影对音乐演唱会的唯一正面描述,是elliott和一对流浪的男女分享大麻,然后再山顶远远看了音乐节的全景,其中用华丽的彩色和魔幻的镜头表现了人物沉沦飞扬的状态。虽然再盛大的聚会最后都是一场虚空,垮掉除了能让我们躺倒,不能解决任何实际问题,但没有沉沦,哪来坚定,没有放浪,哪来自由?在好莱坞拍了这么久之后,李安终于能自由的用自己的方式解构和yy美国人的经典记忆,想必他也是认同这句话:能垮掉是幸福的。
2. 《制造伍德斯托克》以音乐节创办人Elliot筹办音乐会为故事主线:他于1969年的夏天无意中在报纸上发现“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原来的主办场地被撤销了,于是打电话给组织者并找到了新的场地,牵扯进这场20世纪最伟大的摇滚音乐节当中,而更重要过的是,在参与这个伟大事件的过程中,elliott本人和父母也重新梳理了家庭和个人的关系。在很多人的想像中,这部电影主题会是记录一个伟大的事件和一个伟大的年代,而事实上,这部电影却把一个宏大的历史背景当作一个个体人成长的注脚,举重若轻,这不正是李安所擅长的把戏么?
Elliott决定筹办伍德斯托克音乐节,原本是为了吸引客源,解决父母经营的motel的财务问题,但影片最后却探讨了elliott要“到哪里去”的问题。Elliott的父亲是一位保守、沉默、平淡的小镇居民,压抑的激情却在音乐节中得到了释放,而elliott的母亲则是一个顽固的守财奴,“她只相信现金,对于支票都缺乏安全感”,她对火爆的音乐节充满着复杂的感情。全片的高潮,是在elliott父母误食含有大麻的蛋糕之后,他们所表现出来的癫狂,完全解除了生活平时的压抑。而34岁的Elliott也开始正式思考离开家庭,正如他自己在台词中和父母强调的一样,他也许是34万来朝圣的嬉皮士中最单纯和干净的一个,可是对未来的迷茫却是一样的。
3. 对美国人来说,伍德斯托克音乐节不仅仅是一个音乐节那么简单,3天45万嬉皮士的聚合,几乎零死亡的摇滚聚会,它更像是一个时代神话般的Icon,它是所谓的垮掉的一代记忆中最美好而纯洁的一部分。因此当李安选择这个题材的时候,就好象他当年去挑战《理智与情感》,这部《制造伍德斯托克》属于闯进了美国民族的精神私属领域。但是,任何故事,李安来拍,都是他的电影。
《制造伍德斯托克》此前在美国试映的时候,并没有取得一边倒的叫好,即使在戛纳放映之后,欧美的记者也给出了比较保守的评价。对西方人来说,伍德斯托克是一个更具时代意义的象征,应该像去年索德伯格拍《切格瓦拉》那样拍得沉静而宏大,即使镜头沉闷无聊那也是可以被原谅的。像李安这样用个体和家庭这样一个小的切口去表现,恐怕是他们不愿意看到和认可的,也许他们会觉得太轻浮。此外,电影对于音乐的表现的确太过吝啬,这当然跟李安电影角度选取有关,也可能和李安无法准确把握那个时代音乐精髓,刻意回避有关。还是不能两全的遗憾了。
4. 在《喜宴》和《断背山》之后,李安显然被定为“背背大师”了,因此《制造伍德斯托克》在此前的媒体关注过程中,同志题材一直是一个焦点。但从剧情看,尽管影片中也有一个异装的粗壮男人,但他和elliott只是友谊,而且表现的是对自由的追求:“我知道我是什么,别人是否知道我是什么有什么关系”。
《制造伍德斯托克》是根据音乐节创世人elliott的自传体小说改编,在原著中的确有很多他个人取向的内容:正是因为阴郁节崇尚自由的感召,一直没有出柜的他才向父母袒露实情。应该说这部分内容是很贴合李安要表现的主题,但从电影成片来看,李安似乎刻意淡化了这部分的内容,家庭故事在爱情故事之上,至于这样取舍的原因,还是发布会上去问问他本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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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es 4《蝙蝠》:阳光下的择日而死
2009-05-15
文 克赛
比《亲切的金子》好,但是没有《老男孩》流畅。《蝙蝠》到戛纳来过一趟,让欧洲人见识了韩国人,应该说是朴赞郁拍吸血鬼该是有多有趣。得奖我看就算了,但是热闹算是赚足了,口碑也保住了。
今年开始戛纳看片之前,已经被打了预防针,据说今年的主题都很黑暗,开幕片《Up》营造出来的温情只是假象,《春风》同性情结的压抑无解、《鱼缸》不伦之恋犹如成长骨刺,到了《蝙蝠》,则是赤裸裸的血腥场景下对人嗜血贪婪本性的探讨。当然对于从小听狼人吸血鬼故事长大的西方人来说,看到东方人诠释吸血鬼故事充满了无限的新鲜感和笑点,老外们看片从头笑到尾,不过也真的只有朴赞郁才想得出,比如拿医用输液管来进食血液,用冰箱保存血液当零食,而朴赞郁让宋康昊技术性探讨倒立悬挂才能让死人血液更好流动,则让观片的老外们几乎笑喷。
《蝙蝠》的故事本身既简单又复杂,神父职业的尚铉因为献身医学研究而成为吸血怪人,如果不吸血就会暴豆而死,而从此也成为不见阳光的蝙蝠人。尚铉受姜宇母亲之邀,为患畏寒症的姜宇祷告祈福,却与姜宇的妻子泰珠发生一段贪恋,最终杀死姜宇成为一对亡命的吸血鬼夫妇,受尽良心谴责煎熬的尚铉最终选择和泰珠阳光之下,择日而死,在海边悬崖的日出之时同化为灰烬——偷情者最伟大的下场总是殉情,一是偿还道义的负债,一是诠释爱情的忠贞,不同的电影故事,看的就是就看从偷情到殉情的这个过程是否有趣了。
不赘述影片的细节,《蝙蝠》的长处在于影片的想象力,最近韩国导演似乎都热衷结构西方电影的经典类型片,用流行的话说就是山寨之,去年宋康昊和金知云合作《好家伙、坏家伙、怪家伙》,成为韩式西部片的创意作品,今年宋康好又转手好好颠覆了下吸血鬼。两部影片同样的问题都是节奏混乱,《蝙蝠》同《三个家伙》一样,好几次都以为结束了,结果发现剧情又刚刚开始,好处是高潮迭起,坏处是拖拖拉拉,零零散散那,不像《老男孩》把情绪绷到最紧然后突然释放。大概,这两部影片都是导演们的玩票作品,更多是自己玩得High,所以影片中才有那么多鬼马有趣的段落,虽然就电影主题表达而言完全是节外生枝。
《蝙蝠》选用了天主教做背景,主角宋康昊是神父,片中一直在救赎和放纵之间煎熬,简单判断朴赞郁这次是玩票也有些草率。泰珠在同样变成吸血鬼后,对尚铉那句“你不论是救了我,还是杀了我,都会因此愧疚终生”一句成谶地点破了尚铉的两难处境。不过影片充斥着大量诸如杀戮吸血的暴力血腥、舔脚吮指的怪异激情,在这么多极致商业元素的累加下,很难想象观众还能腾得出脑子来……思考。最后要提及的是,正如此前的传闻一样,宋康昊这次的确脱得很彻底,不过整个过程来得很突然,也很莫名,个人看来完全没必要。而另外一点呢,就是结尾的画面很美,所以不论是被暴力恶心到的人,还是因为冗长节奏而崩溃的人,将来看这部影片都请尽量坚持到最后,阳光下的择日之死,真是让人佩服朴赞郁的暴力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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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es 3鱼缸: 长大是扎进青春的伤口
2009-05-15
《鱼缸》不是此次电影节强烈期待的作品,我没有看过《红色之路》,也没有看过拿了奥斯卡短片奖的《Wasp》,对于英国女导演安德里亚·阿诺德几乎处于啥都不了解的状态。但影片拍得不错,没有辜负我起了个大早。
欧洲电影中,英国电影一直是比较特殊的一个类别,至少我看过的英国电影,大多风格清冷,镜头凌厉而干净,和意大利、西班牙电影割舍不去的热情完全不同。就像之前很喜欢《这就是英格兰》和《亲爱的法兰基》,可以很压抑和粗砺,但画面一定要干净,这种风格的影像来讲述成长题材实在是再合适不过了。
《鱼缸》的故事真的不新鲜,15岁的朋克少女Mia一心希望去街舞学校,而在和妈妈的新男友Cornor的相处中,产生了莫名的冲动。有了这样一个开头,于是影片不可遏止的向不伦之恋方向驶去,而在对cornor身份的确认过程中,Mia也实现了自我的成长。几个同行对这部影片盛赞有加,我倒觉得没有那么惊艳,可能是看多了成长题材影片的原因,我觉得故事情节基本上就是英国版的《家乡的故事》的不伦情欲,然后再加一点《这就是英格兰》的绝望和苦痛。
前文所述,影片的镜头非常非常美,不是卖弄景致而是恰到好处的服务剧情,几处公路、海景和麦浪的大背景让影片从小故事中显出几分大气。除此之外,整部影片最大的优点是节奏流畅,故事叙述得不急不缓,关于伤口、舞蹈等隐喻的设置也比较不露痕迹。不过,我始终觉得女导演大多细腻有余,理性不足,因而格局有限。影片的每一个转折都做足情绪和逻辑上的双重铺垫,因此让故事毫无意外可言。而Mia和Cornor父女阶段的三次身体接触,都配以慢镜和浓重的喘息声实在是有些画蛇添足,在宣泄主观情绪上大概女导演都难以自持。
在还有20部参赛片没有亮相的情况下,就断定《鱼缸》拿奖有望实在委实过早。但这部影片的表演的确值得称道,女主角是导演在地铁站台发现的,当时这个生活中一样朋克范儿的女孩儿Katie正在和男友吵架,和角色不同的是,katie生活中厌恶跳舞,这大概也是她片中所有舞蹈动作都很僵硬的原因。之后的故事就大同小异了,katie就再演自己,当然天赋的因素让她在片中表现的得游刃有余。而给这个原生态表演故事加上完美的戏剧化结局是:katie这次缺席了戛纳宣传,因为17岁的她刚刚确认怀孕了。
除了Katie,再来好好称赞一下扮演cornor的迈克尔·法斯宾德,Katie有在今年戛纳拿影后的可能,但对她来说只是本色演出,将来再牛逼也就是一个英国版女夏雨,而才32岁的迈克尔·法斯宾德则是真正的明日之星,他有一种难得的亦正亦邪的气质,前途无可限量,已经迫不接待希望看他今年戛纳另一部电影《无耻混蛋》的表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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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走了千重路 都是死胡同
2009-05-14
看了这届电影节最期待的电影之一:春风沉醉的夜晚
本片实在无法用完整的段落来写评论,只能零散记下感触
1.看完影片才知道,我之前写新闻臆想的剧情是多么的苍白(我看开心网上的电影内容简介还是摘自我的新闻稿-,- ),电影里一共有大约4段不同的三角恋,有男男女、男女男、男男男。不一而足。千言万语完全无法汇成一句话,但这部电影证明娄烨要想顺顺当当讲一个故事,那一定不会像《苏州河》那样让人迷惑。
2.可以想见,外国人对于中国同性恋的生存状况的了解,绝大多数基于本片产生。当然,本国人民应该也是如此。基于此,影片展现了以下事实:中国有比例庞大的的异装癖……中国的同妻都希望日子继续过下去……而每一个男同性恋都希望把自己的男友介绍给自己的老婆/女友,终极理想都是三个人幸福的生活下去……后面这几点都尤其让外国人崩溃吧。
3.虽然影片真的非常非常脏,每个角色都让人难以心生好感,但是在对男同性恋这个群体的表现上,《春风》没有像《非诚勿扰》和《立春》那样用戏谑和夸张的笔触去描写。《春风》至少从镜头语言和画面风格上非常写实。
4.整部影片都是灰暗的。全片唯一的光明的场景出现在程思诚和秦昊浴室交欢的段落……然后迅速的又沉入黑暗的背景中。整部影片都是灰暗的、灰暗的。关于性的场面,场面虽不够裸露但直接得毫无美感可言,当然娄烨也不要美感,也不知道是因为看片前吃的炸猪排不新鲜,还是放电影的巴赞厅太小太拥挤,反正看完影片之后我真的看吐了。
5.至于影片为什么叫做《春风沉醉的夜晚》呢,这段郁达夫上世纪20年代的文字的确有机地融入影片中。不得不称赞,就地下电影而言,娄烨真的是太多文艺青年的导师。音乐和场外字幕都用的极赞,除了那句郁达夫的这段话,“不是爱风尘,似被前缘误,花开花落自有时”真是用得挺绝的。
6.娄烨为什么会拍这样一个题材呢,看到大半略有感触,片中那些看似不经意的寓意镜头还是比比皆是:汽车驶过具有象征性的南京长江大桥,片中两男一女短暂的欢愉相处时,窗外好似无心的旅店招牌写着“和谐旅馆”……简而言之,所有的性压抑都是政治压抑,性取向的不自由就是生活的不自由,走了千重路,都是死胡同。从上世纪20年代郁达夫的时代,到当下这样一个国富民强的时代,从未真正有选择的权利。这一点,郁达夫80年前未解的人生难题,到如今似乎都没有改变。
7.电影散场,不出所料,鬼佬们都很喜欢这部影片。这是他们希望看到的压抑的、灰暗的、也是真实的中国。是我们所不愿承认、在经济快速发展中情愿被忽视的一面,假装看不到,不代表他们不存在,但中国的文化核心不就是彼此包容,假装看不到那些我们不想看到的么?
8.最后表个态度,我觉得影片真的还算不错,但我实在不喜欢这样的影片,因为任何一个深受中国核心文化渲染的中国人,都会认同有些问题既然无解,就不要试图去解答。当你去刻意展现时,就难免怀疑你展现的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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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戛纳 1 UP!《UP》!
2009-05-14
戛纳看片手记之一 Up !《up》
先讲点闲话
大概是受了全球经济危机的影响,今年的戛纳真的没有往年那么热闹,街上大幅的海报少了很多,就连影迷的数量也锐减,5月的戛纳阳光明媚,今年却没有掀起足够的热浪。而这种冷清,从开幕片的热度也略知一二,无论是前年的《蓝莓之夜》,还是去年的《盲流感》,都是起了大早排了长队才挤了进去,今年等待看片排队的人稀稀拉拉,最后放片的时候,大概楼上的大厅都还没有坐满。
电影开始放映前,戛纳电影节的选片人给大家作了简短的致辞,最后号召大家一起把观看3d电影的眼镜戴好,并让摄影师合影留念。在不经意间,我们都成为了历史的见证者——戛纳第一次用一部动画片作为开幕片,权威电影期刊《综艺》在点评这一举动时,说了这样一句话:“戛纳此举表明3d动画电影并非只是当下主流银幕的一部分,更代表着电影的未来”。
说这样两个小故事,是因为在此之前一直没有想明白戛纳为何今年把开幕片的重任交给一部迪斯尼的动画片《飞屋环游记》。现在想来,一是鼓励3d电影,给3d电影一个名分之外,更重要的是影片传达了一种温暖的情谊和励志的力量。我们都知道戛纳崇尚艺术,却反对虚无,让写实电影去表达希望难免牵强和做作,而谁都不会埋怨动画片纵容想象。
从这样的角度理解,就能明白为什么皮克斯会把这部动画片命名为《UP》了。
OK ,转入正题吧
答应我 陪我去寻找我最初的梦想
一部好的电影,细节要足够丰富,创意却要足够简单。据说好莱坞的片商在听剧本的时候通常希望编剧一句话讲清楚这个故事的High点在哪里。比如说《机器人瓦力》,讲的是地球上最后一个机器人的故事,那么该怎么形容《飞屋环游记》呢,看完电影和LUC讨论,我觉得他的点评很到位——“老年版的《小飞侠》”,如果说得更完整点,就是78岁的老冒险爱好者卡尔,终于一个人鼓足勇气去实现他和老伴生前的愿望,寻找在南美洲的时光消逝之地。
《飞屋环游记》虽然是一个冒险题材的动画片,但本质上却是一个讲述爱的故事。影片开始的4分半钟可以说讲了一个独立的故事,爱好冒险的卡尔小时候无意中遇到了同样喜欢冒险故事的小女孩儿艾米莉,两个人成年结婚度过了风风雨雨。艾米莉给他讲了在南美洲有一个时光消逝之地“Land Lost in time”,并且留下了一本《我的冒险》的日记本,两个人一生的目标就是存够钱然后共同去寻找这个地方。然而每次当他们要启程的时候,总有这样那样的事情阻碍了他们的脚步,直到有一天艾米莉老去辞世,他们的房子也面临拆迁,钉子户卡尔固有的监守着他们的小家和一生的记忆,最后他决定飞屋旅行,去实现他一辈子都在和艾米莉梦想的事情。
之所以不担心自己剧透而把这段引子故事写出来,是因为即使你能想象我所描述的每一个细节,也不能想象电影如何把这个故事完美的表达了出来。这四分半钟的故事大概是我看过的爱情故事里,最短小精悍又感人至深的一个。电影之后的主题虽然直朝冒险题材而去,却不停在细节中照应着最初的这段故事。爱情的美好在于执子之手的平淡,也在于我和你从此成为我们——带着不同的梦想来到世界,遇到了彼此,我便成了我们。应该说《飞屋环游记》的音乐非常棒,但是我每每看到卡尔夫妇的段落时,都忍不住想起张震岳唱的那首《在凌晨》——我忘不了,你给我最当初的礼物,答应我,陪我去寻找我的梦想。
South America, America but South
无论我强加多少的温情元素,《飞屋环游记》无疑都保持了皮克斯动画应该具有的喜感,这点从观影时观众的反应就可见一斑。整个首映场,笑声几乎没有停过,动作的喜感和台词的幽默让整部影片将故事的节奏举重若轻。而小标题的这句话,姑且可以算是卖个关子,到了影院看到时相信作为观者的你应该会有会心的一笑。
然而这部电影,也一定入瓦力一样是一部会让不少观众看到泪满襟的影片。坐在我前面的一位巴西老记者,男的,看电影的整个过程中不停拿出手绢来拭泪。影片的泪点一个是之前强调的卡尔的爱情段落,让一个垂垂老者为了爱鼓足勇气去实现梦想,这该是多煽情的桥段,这大概是我前座的白发长者缘何泪崩的原因,“梦想,多久开始实现都不晚”——这句话能安慰多少人的心啊。泪点之二则是和卡尔一起去闯天下的罗索——这个宣传海报中的胖男孩(貌似还是亚裔),是个缺少父爱,简单而又可爱的8岁小男孩,那种少年带着无畏和无知的执著更让人唏嘘,我个人超级喜欢里面坐在街边,数蓝车子和红车子的桥段,这一小段,我也基本看哭了。
让对剧情的探讨到此为止,总而言之,谈论《飞屋环游记》的好坏,难免要去和《机器人瓦力》做比较,皮克斯在延展主题深度上向来有口皆碑,《机器人瓦力》则因为阐释“孤独”这个概念更让影片成为皮克斯历史上的一座丰碑,因为孤独,瓦力的简单和痴迷才能那么撩人心弦。相较而言,《飞屋环游记》所诠释则比较传统:爱情和冒险,这也是我个人认为《飞屋环游记》主体故事比较没有新意的原因。
虽然皮克斯的动画一向以反迪斯尼而著称,但《飞屋环游记》则正如它的制片人所说的那样:我们想做一部不那么皮克斯的动画片,就像我们童年时爱看的那些迪斯尼动画那样。之前看到影片快结尾时,我一度怀疑这部影片会突然走向恶的结尾,比如说卡尔醒过来,发现所有的一切都是一场梦,还好,《飞屋环游记》在结尾处体现了迪斯尼动画的风骨:王子和公主从此幸福的生活在一起,只是这一次主角换成了老人和小孩,《飞屋环游记》到底只是一部动画片,所以我们能原谅它所有逻辑不合理,也能原谅它所有对美好的过度幻想。
3D
最后来说说3D,《飞屋环游记》是皮克斯公司第一次推出3d电影,去年迪斯尼的《电子狗》已经口碑不俗,《飞屋环游记》顶着压力问世,显然没有让他的拥趸们失望,在技术上一举占领了3d电影的山头。影片的技术出众之处不仅仅在于画工的细腻,更在于层次的丰富性,一个小细节大概可以说明点问题,这次电影的字幕立体效果也非常好,而在影片开始之初,所有戛纳正选影片都要放上一个金棕榈的标志,《飞屋环游记》特地作了一个立体的金棕榈,画面一出来,现场立即响起了一片嘘声。
而且这部3d电影个人的观感来看,从头到尾都戴着立体眼镜观看,却没有疲劳感,不知道是因为剧情太流畅了,还是本身的技术有了进步。这个留给更专业的人士吧。
尾声
最后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是:《飞屋环游记》据说已经有了中国买家,又据说8月份就能和大家见面了,以上消息不作为记者身份来证实,仅和所有皮克斯爱好者共享,并将此文献给皮克斯的狂热爱好者。















